凛月(011)(1/2)

凛月(011)

“王爷,您有喜欢的人吗?”

少女软糯的话音倏然落下,屋子里静默一瞬,季书闲本能地怔神片刻。

他完全没想到温凛月会问他这么一个问题。从来没有人问过他,她是第一个。甚至连他自己都未曾考虑过。

他掀起眼帘,安静地注视她,音色低缓,“何为喜欢的人?”

温凛月脱口而出,“愿得一人心,白首不分离的那种。”

“没有。”男人回答地尤其果断,“本王没有任何倾慕的女子。”

“我也没有喜欢的人。”

这样看来他们成亲也不算太冤。倘若季书闲有喜欢的人,为了救她而抛弃心仪女子,那她可真就罪过了。

温凛月歪着脑袋,“阿月斗胆,有个不情之请还望王爷恩准。”

季书闲只觉得好笑,半大的孩子竟要跟他提不情之请。

不过面上还是非常配合地说了一句:“你说。”

温凛月轻声细语,“这桩婚事非你我所愿,倘若日后王爷有了喜欢的女子一定要告知于我,咱们上奏陛下,和离即可。我定会成人之美,绝对不会霸占着王妃的位置不放的。反之,如果我遇见心仪之人,还望王爷能放我去追寻我的幸福。”

他们被迫成婚,温凛月提出的要求合情合理。季书闲娶她,本就是为了留住温家血脉,替已故挚友照料她。倘若他日她遇见了中意之人,那人又恰好能够全心全意疼惜她,护她周全。他只会祝福她,以长辈的身份亲手将她交到对方手上,怎么可能还会不放她走。

至于他自己,他一贯对男女之事淡薄,不近女色。过去镇守北境,一心为国为民,无暇他顾。也一直没遇到合适的女子。未来会不会有喜欢的女子他不得而知。但如果温凛月有了好的归宿,他必然愿意成全她。

于是季书闲很爽快就答应了。

他不知道的是,后来的某一日他会悔不当初,恨不得一巴掌拍死现在的自己。

“王爷,您的额头还疼吗?”盯着季书闲的额头,温凛月面露关切。

刚刚拜堂,两人的脑袋不小心碰到一起。温凛月的额头被撞得隐隐生疼。就是不知道季书闲疼不疼。

小妮子不说,季书闲都忘记这茬了。如今她提起,他这才后知后觉地抬手去摸额头,确实起了一个小包。

不过这都不重要。他行军打仗多年,多重的伤都受过,这么磕碰一下,他完全没放在心上。

他温声道:“本王不疼。”

王爷说不疼那自然就是不疼的。温凛月刚还一直担心来着。眼下说开了,她也就放心了。

季书闲问:“饿了吗?”

“饿了。”她实诚点头。

“去换身衣裳,本王带你去吃好吃的。”

“咱们要出门啊?”

“不然呢?”

温凛月:“……”

洞房花烛夜,新郎新娘溜出门觅食怕是不好吧?

季书闲催促:“赶紧的,别磨蹭,不然你今晚就得饿肚子了。”

温凛月一整天没吃东西,眼下正是饥肠辘辘。要她饿一夜肚子,她可做不到。

“我这就去换衣服!”

——

温凛月的衣裳都在繁芜院。她悄悄溜回去,在不惊动下人的情况下,以最快的速度换了件烟青色的锦袄。

正月里寒气重,尤其是夜间。她怕冷,又披了件织锦皮毛斗篷。

头上繁重的头饰压得她脑袋疼。她把能摘的都摘了,插自己平日里最喜欢的那根青叶玉簪子。

房门一开,见季书闲已经在门外等她了。

两人像是心有灵犀似的,他也换了件靛青色的锦袍,衣身上绣着清雅素净的竹纹,身长如玉。腰间的玉佩在灯影下莹莹发着光。

手里提一盏灯笼,火光微弱,一闪又一闪。

烛火照亮少女的脸,他露出笑意,“这样看着顺眼多了,你顶着那么多头饰在本王眼前晃来晃去,看得本王头疼。”

温凛月:“……”

洞房花烛夜出门觅食,不好惊动下人。两人从后门偷偷溜出王府。

温凛月觉得依到季书闲的王爷身份,他们出门觅食,怎么着也得蘩月楼这种规格的大酒楼。

没想到这人却带她去了白洛巷。

比不了朱雀大街的繁华热闹,白洛巷只是一条毫不起眼的长街。这一带住着许多平头老百姓,三教九流,什么人都有。

大靖民风开放,朝廷非但不打压商户,反而鼓励百姓经商。因而在大靖,商人的地位并不低下。

白洛巷一整条街开着各色小商铺,一些农户自家产的瓜果蔬菜吃不完也爱挑到街上来卖。

朝廷虽不限制百姓经商,但设有宵禁。亥时以后街上便不准再摆摊。在亥时之前,商户们便会收拾好摊子家去。

眼下戌时刚到,还未到宵禁时间。这个点白洛巷依然热闹。粥铺、包子铺、烧饼铺、面摊林立,一出出别样的人间烟火。

男男女女从街上穿过,脸上表情各异。

两人沿着长街慢慢走。

“王爷,我们吃什么呀?”温凛月头一次来白洛巷,对这条街上的一切充满了好奇。一边走,一边四处打量。

季书闲扭头看她,“阿月想吃什么?”

“王爷吃什么我便吃什么。”她没什么特别想吃的,能填饱肚子就成。季书闲带她吃什么,她就跟着吃什么。

他抬了抬下巴,“那便跟本王走吧。”

街上喧闹,大人熙熙攘攘,孩童也成群结伴聚在街边玩耍。这些孩童都出自白洛巷,好多是这街上商户的孩子。

这些孩子追逐打闹。跑着从温凛月身侧闯过,其中一个男孩重重地挨了她一下。她脚下不稳,险些栽倒。下意识就伸手去抓季书闲腰间的玉佩。

猛地用力,竟将他的玉佩扯落。她拎着王爷的玉佩顿时傻眼了。

温凛月:“……”

“当心!”季书闲并未察觉到温凛月已经扯掉了他的玉佩,眼见她要摔倒,他眼疾手快,一把扣住她腰,将人往怀里带,转了个身,紧紧护住她。

男人身上有淡淡的檀香,还混着一股清冽的酒香,被夜风送进鼻尖,干净清爽。

她一时间忘记了手中的玉佩,贪婪地吸两口,话没过脑子便冒了出来,“王爷,您身上好香啊!比女孩子用的香粉还香!”

季书闲:“……”

季书闲被说得尴尬,没好气道:“哪里香了,本王是男人,又不用香粉。”

他平素最多在卧房里燃些熏香,久而久之被褥、衣料都会染上一些清香。那也只是熏香的味道,如何能和女孩子甜腻的香粉相提并论。

两人离得近,反倒是少女身上的馨香更为明显,直逼鼻尖。

将人扶正,他松开手,往后退了两步,同温凛月拉开距离。

他板起脸,“好好看路。”

温凛月瘪瘪嘴,“哦。”

低头一看,后知后觉地发现季书闲的玉佩还被她紧紧攥在手里。

这是一块上好的和田玉,质地晶莹剔透,玉佩上雕刻了一簇竹枝,深红色的穗子落于掌心,竟瞧出有些掉了颜色。

竹子有竹报平安,节节高升之意。

这块玉佩温凛月不算陌生,她见过好多次了。季书闲贴身佩戴了许多年。想来应该是某个亲人所赠,是旧物。

她朝季书闲松开掌心,很不好意思,“王爷,刚不小心把您的玉佩给扯下来了。”

季书闲:“……”

少女手掌小巧,指节纤长,手上的皮肤白皙,竟将人的目光全部吸引过去了,都没在意那玉佩。

御赐的冻疮膏果然奏效,她手上的冻疮已然好得差不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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