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我总感觉要失去你了(1/1)

俞笙婉再次在MSN上看见任笑笑的时候,对方似乎已经从情伤中恢复过来,略微胖了一些,长长的头发散在肩头,尽管脸上有些倦色,眼睛却炯炯有神,隐隐约约有艳光浮动,笙婉不禁放下心来。

“笑笑,我快要结婚了。恩……确切来说,是我准备结婚了。”俞笙婉并没有追问好友如何处理掉那个孩子,其间经历的种种想必当事人再不愿意提起,她理解一个女子在感情中所要经历的劫数与苦痛,已经这样难耐了,自己何必再七情上脸,非要问个水落石出?没意思,索性便缄口不提。

“是吗?和江昊年?”任笑笑露出笑容,忍不住打趣笙婉。

“和唐瀚,帮过我们的那位先生。”对方猛不丁提起江昊年,俞笙婉还是一怔,瞬间走了神。自己有多久没有见过他了?她自己都不清楚。很多人会说城市太小,街道太窄,总是会在同一个城市里遇见故人,愈是不想见愈是占尽了运气,一个小小的街角见证了无数猝不及防的邂逅,也面对了无数离散后再度偶然的相遇。可是俞笙婉没有那么好运,城市对她而言,永远太大,起码她没有像电影中演绎的那样巧合地遇见过江昊年。

不期而遇这样的情节,早在故事和电影情节中被用了精光。

从她对他说出“我爱你”被拒的那个夜晚,从她孤勇地剖开自己的爱情再埋葬掉它的那个夜晚开始,他们便再没有相见。她甚至觉得,此生他和她还生活在这个城市里的话,只要没有刻意去计划见面,他们,怕是再也不会再见的吧?

这个世界那么大。这个城市那么大。

又大又寂寞。

即使他落魄了,即使他垂暮了,即使他死——只要他不想要她知道,她便是永远都不会知道的吧?一想到这,多日积累的怨愤与委屈统统翻滚起来,直直地朝她的胸口猛然挤压过来,挟泰山以超北海般的力量,俞笙婉再也忍不住,情绪瞬间崩溃。可是偏偏又没有眼泪落下来,只一味地鼻翼发酸,又酸又苦,像是口中衔了一枚裹了层黄连的青橄榄,偏偏又吐不得,只得忍着,无边无际地忍耐。

“笙婉,”任笑笑对着屏幕微微侧了侧身,俞笙婉突然发现对方左脸颊上有一块半个拇指大小的淤青,任笑笑皮肤白,因此那伤痕兀在那里便显得格外刺眼。

“笑笑,你的脸……”俞笙婉有些不能置信,喃喃道:“他打你!”

任笑笑倒是不注意自己的伤,她的目光直视俞笙婉,语气难得正经:“笙婉,你知道唐衍吗?”

呵,唐衍,S城上流社会鼎鼎大名的公子哥,纵使俞笙婉并不长袖善舞,也是知道有这样一号人物在的。坊间盛传关于唐衍的故事,大抵和其他贵胄公子哥一样,美人香车,芙蓉帐暖,一掷千金罢了。如何定要找出这个唐家大公子与一般纨绔弟子的不同之处,大约就是他在商业上过人的敏锐力和洞察力了,据说手段也极近暴戾之能事,往往选择绝佳时机处置对手于死地,此生再无转圜的余地。

是非常狠辣的一个人。

俞笙婉并不知道任笑笑提起这样一号人的用意,她定定地看着任笑笑,发现对方神色的严肃,不由得有些心乱。任笑笑说:“我第一次见到唐瀚便觉得面熟,那时候我刚回国,脑子很不清楚,当时并不能想起来他究竟是谁,后来的回法国后,偶然翻阅中文的商务期刊,看见封面上的唐衍,再联系之前的种种,唐瀚的行事与作风,以及手段,终于想到唐瀚也是唐家人吧。”

俞笙婉舒了口气:“那又怎么样呢?笑笑,我嫁的这个男人他爱我,此外我并不在乎他的出身和背景。”

“你记得那个老板娘吗,就是我们上次一起去的那个餐厅,还遇见唐瀚先生的那一次。”任笑笑抬手将挡住视线的一缕头发拢到耳后,声音低下来,“我们过去一直猜测那个赠店的男人会是一个什么样的男子,其实那么简单,就是唐衍。”

“你怎么知道?”

“唐瀚请老板娘领着我去躲一躲的那时候,老板娘领我去的是一间闺房,大概是她自己的房间吧,床头放着的,正是唐衍的照片,呵,唐家基因好,大概又是因为遗传吧,都是又高又冷峻的男人。”任笑笑看着俞笙婉,“笙婉,女人的感情总是廉价,她甚至被男人用一间餐厅便轻易买断。”

“笑笑,唐瀚是真的爱我。”

“可是你爱江昊年……”任笑笑看见俞笙婉眉间露出恸色,虽然不忍心,但还是说了出来,“也许等唐瀚发觉真相以后便会同样赠你一间餐厅。”

“呵,那也不错,穿着旗袍坐在角落听钢琴曲,我照样可以美到一百岁。”俞笙婉扬起唇角,可是一刹那后有回复平静,声音寂寂的,“笑笑,唐瀚出现的时候,我已经结束了对江昊年无望感情的执念。”

“可是你只有面对他的时候,你才是你,你不是明星,你的美丽在他面前都可以不耀眼。笙婉,你甚至在十几岁的时候就懂得讨好他。”

仿佛是一个很突兀的枪击,任笑笑的话一下子直击至俞笙婉的心房中央,过去的回忆呼啸而来,她完全没有防备,眼睁睁地看着这突然而至的回忆从暗处涌出瞬间击垮她,她站在明处,她防不胜防。

是的。自己甚至讨好她。在俞笙婉的记忆中,她此生唯一做出的讨好,对象是他。

幼时俞阳子带着她录节目,面对台上台下无数人的注视,俞笙婉不喜也不哀,安安定定地坐在那里,好像脚下生了根,又沉默又乖巧,见到她的人无一不要再三将视线停驻。有主持人看着小女孩粉雕玉琢一双大眼睛像是两颗绝世的黑宝石,便会逗逗她:“笙婉,来,笑一笑。”

从小她便被人要求微笑。

镜头切向她时,她依然沉默,眼睛愈发显得清亮明澈,穿着泡泡裙小红鞋,像是西方油画中的小小安琪儿,可是安琪儿睁着大眼睛看着你,她只是看着,她不笑。安静地固执着,在自己的一方天地里。

她唯一的讨好,正如任笑笑所说的那样,她在十几岁的时候已经懂得讨好江昊年。

十五岁的时候,她在江昊年生日的前一天从管家那里得到江昊年的日程安排,她和任笑笑想了办法混进江昊年出入的那个高尔夫球场,江昊年刚刚打完一场球,按照惯例吩咐助手付给球童小费,秋老虎的余威还没有褪去,整个高尔夫球场被热烈的阳光笼罩起一层淡淡的光圈。

阳光下,江昊年微微眯起眼,目光落在助手身边那个细瘦的球童身上。那个女孩子穿着球童统一的服装,戴着帽子,侧身对着他。她的侧面身影很瘦,却很均匀,有着少女特有的纯洁和美丽,女孩子的长睫在阳光的映照下像是蝴蝶的两只羽翼,带着些微的金色,卷翘成一个好看的弧度。

江昊年一眼就识破了俞笙婉的诡计。他已经有一段时间没见过她,她读寄宿学校,女中,一周只有一天休息日,他并不常去探望她,她的一切都由陆雅言安排,于是两人常常一两个月都不能碰面一次。青春的女孩子每一天都是不一样的,像一朵花在盛开的阶段,每一天有每一天的美丽,每一天有每一天的芬芳,此时的俞笙婉,只是穿着最简单的衣服站在那里,已经不知不觉成了一幅精工细描的工笔画。

江昊年并没有做声,看着俞笙婉捏着助手付的粉色钞票扬起脸对着他大声喊:“江昊年——”一边喊一边还挥着手里的纸钞,“江昊年,生日快乐!”然后她像一只小鹿一般,雀跃地跑至他面前,两人离得很近,好似下一秒她就会得跌进他的怀抱中。

小鹿踏着青碧色的草坪而来,一路繁花似锦。

匆匆赶来的助手看见江昊年轻轻挥手示意他离开,男人的嘴角难得露着笑意,整张脸因着这抹微不可察的笑纹而显得不再那么冷硬,甚至愈发英伟俊朗。江昊年很高,俞笙婉那时只到他腰间,下一秒女孩子的头轻轻贴在他的衣服上,“江昊年,HappyBirthday!”

那时候的俞笙婉除了经历丧母之痛,还并未知晓这俗世间还有爱恋的苦恼,她本能地靠近他,像是在冰冷的风雪中行走的人靠近温暖的火焰,像是虔诚的基督徒念诵《圣经》以之来靠近神。

江昊年的生日,她迫不及待想要见他,却又敏感觉得身份尴尬,于是在他生日前一天,她选择用这样微小甚至不值一哂的方式来接近他。

她讨好他,她希望他欢乐。

记忆摧枯拉朽卷席而来,俞笙婉简直感觉无力招架,无力凭着一己之力来与空茫虚无的现实抗衡。

原本盛世的玫瑰园,早已变成一座死寂的空城。

江昊年并不爱她,他连拒绝她的话都说得那样滴水不漏。他甚至不再见她。这样想着,她已经觉得无限悲哀。

她敛足了全部气力,对任笑笑扯出一丝笑:“笑笑,结婚的礼服你要帮我物色,其实穿不穿婚纱都无所谓,白色太素,像丧服,我不喜欢。”

“天哪,哪有结婚不穿婚纱的道理?!”任笑笑惊呼。

“我就是不喜欢,对了,今季范思哲的礼服设计我很喜欢,笑笑,你去帮我挑几件然后订做吧,我都好久没有置过新衣服了。”

和任笑笑结束视频,俞笙婉找出手机,拨了江昊年的私人电话,她并没有存他的号码,因为她经常丢手机,而江昊年的隐私又是极隐秘的,如果他不愿意,别人是很难窥见一二丝毫。

十一位的数字她拨的很慢,一个一个按下去,每按下一个都要停顿好久,心里明明有很多话,偏偏哽在嘴边说不出口,俞笙婉不记得从什么时候开始,自己在面对这个男人的时候会紧张至此,不仅内心震荡,连手指亦簌簌发抖。

电话很快接通,江昊年低沉的声音响在耳边:“小婉?”

他的声音并不特别,只是一个中年男人特有的沉厚嗓音,却仿佛着了魔,唤醒了她所有潜伏的悲伤与爱而不得的不甘,她怔怔地听着他唤她,除了曾经的小可以外,所有人都叫她“俞小姐”,“笙婉”,只有这个男人,把她当做放在手心里的拇指姑娘一般,唤她“小婉”。

他始终是唯一的那一个。因为唯一,愈发显得易逝与无常,她简直觉得自己就要失去他了。

于是江昊年听见电话那头很小声的女子的声音,嘤嘤的,声音很轻,她说:“江昊年,我总感觉我要失去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