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3章 法律不过就是工具(第三更,求订阅,求月票)(1/4)

会安因为广府、潮汕和客家人的争斗便宜了越南人。

吉隆坡华人锡矿公司持续十几年战争,最后便宜了英国人。

西婆罗洲七大公司的内斗持续了百年,所谓的“兰芳共和国”更是引荷兰人为助力,他确实活到了最后。最后一个被荷兰吞并的华人公司。就这,居然还有人以它为荣,以它擅长内斗,第一个臣服荷兰,接受荷兰人册封的官职,攻打其它的华人公司为荣吗?

好吧!

事实就是华夏先民筚路蓝缕,不知死了多少人开拓的基业,就这样便宜了外人。

为什么会这样?

荷兰人是怎么建设的巴达维亚。

西班牙人是如何建设的马尼拉?

同样的公司,荷兰人、英国人是怎么在亚洲、在北美开创他们的殖民大业?

仅仅只是靠枪炮吗?

当然不是!

他们靠的是法律!

“无论是巴达维亚,还是马尼拉,亦或者是孟买,甚至墨西哥、秘鲁,等等,所有的地方,除了总督之外,地位最高的官员就是法官!”

说出这番话的时候,施奕文看着颜如玉说道。

“为什么是法官的地位最高?”

“因为法官的存在,法律才得到实施,那些不法之徒的行为才会受到约束,让他们不会陷入内斗,而是一致对外!”

提到法官时,施奕文自然想到了历史上的西部,当年那里可是真正的不法之地,那些口口声声说着“柯尔特给予公平”的美国人,一言不和就开枪相向,可是法官和治安官的存在,却维持了基本的秩序,正是基本法律秩序的存,避免了他们陷入无休止的内斗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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