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3/4)

“维萨里解剖尸体,让我们迈步进入现代生物学,让我们走进了曾经我们所说的神灵的领域。”

“若是我们继续推行科学,我们未尝不可以找到神灵,解剖他,用科学的思维来解释他的存在。”

“或许我们不在一个纬度,我们需要更多的认识。”

“或许神也是人,无非是掌握了更多的科学技术,乃至于破解了生命密码的人。”

“终究有一天,我们可以通过科学方式,将我们送上神灵的领域,人造神,未必不能!”

看着自己设计的这个人物形象,佩顿第一次觉得这不像是一个牧师,反倒是像一个科学家。

不过在神学中,再癫狂的牧师都是存在的,动不动就异端、烧死他,这些人的心理不正常很合理。

一个像科学家的理智牧师,带着一丝丝的癫狂,很正常,不是吗?

按摩一下太阳穴,看了看时间,佩顿开口道:“福雷斯,下课去打球吧!”

可惜,佩顿的这一道声音丝毫不能影响福雷斯的专注听课,他的注意力全部在黑板上。

佩顿有些羡慕的看了一眼福雷斯,这份专注能力是他不具备的。

对于感兴趣的东西,福雷斯总是能投入百分百的专注。

而佩顿的心思太杂,专注力较之福雷斯相差甚远!

或许佩顿这就是赤子之心!

原来的故事之中,福雷斯被视作美国精神,不就是因为他专注一件事,都能将之做得极致?

配合上白痴的身份,更是显得美国梦震撼!

轻轻触动一下福雷斯的肩膀,福雷斯才转过头来,困惑的看着佩顿。

“下课,打球!”佩顿再一次重复道。

福雷斯点点头,继而转头,继续盯着黑板。

两人所说的打球,并非是现在校园最流行的“橄榄球”“棒球”,而是不太受欢迎的篮球。

没错,现如今,篮球很不受欢迎,一点都不流行!

我们通常评价一项体育运动的影响力、流行程度,从他的职业赛事就能得到体现。

为何足球是公认的第一运动?

首先是因为足球最早建立了职业规则,拥有广泛的爱好者,从业者数量也很多。

千年前,秦桧就因为传球好,得到了赏识。

同时更明显的一个标志,则是足球最高赛事——世界杯在全球范围内的影响力不下于奥运会。

但是如今这年头,美国篮球的职业赛事才创立不到十年。

最初不过是一些冰球馆和体育馆的老板不想自家的体育运动馆场地空着,才找人成立的体育赛事。

篮球赛事还处于史前时期,一定都不流行。

是的,不是上古时期,而是史前时期!

现在距离张伯伦等人所属的上古巨兽时期还很遥远。

如今奥尔巴赫接过凯尔特人的教鞭才不到三年,拉塞尔还没进大学。

属于凯尔特人的八连冠还未开始,至于现代化篮球更是不见踪迹。

现如今,在美国这片土壤,并没有太多篮球存在的空间。

橄榄球、冰球、棒球才是最流行的三大球。

当然,即便是在后世,nba最巅峰的时候,美国的四大体育运动之中,篮球也从来不是首位。

他或许超过了冰球,棒球,但是橄榄球永远是联邦公民的首选。

每年nfl超级碗开始的时候,全美都要陷入疯狂,那一场体育场中央的汇演,更是被中国人称作“美国春晚”。

当时的nba联盟总裁,大卫恩斯特看出来美国的环境如此,寻求从外部超车。

随着nba布局全球,进行nba推广计划。

一代代的造神,从魔鸟到四大中锋、飞人,乃至是后来的四大分卫、小皇帝詹姆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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