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章 天生冤家(2/3)

看着忙上忙下的诸多大学士、学士,李元瑷就如大爷一样,指挥这个,指挥那个。

反正他也不太会,看着就好。

金胜曼在一旁掩嘴轻笑,看着一众在国子监横行无忌的小霸王如小猫般温顺,便觉特别有意思。

程伯献、李敬业还有李晦、李景仁、魏华、尉迟循毓这些二代三代并非一无是处的二三世祖,动手能力极强。

不过短短的一个时辰,帐篷水生火的木材都整备妥当了。

尤其是程伯献,他打水回来的时候,还顺手捎带了一只肥大的野兔。

“商王,顺手捎来的,给你打打牙祭!”

程伯献一脸得意,那嘚瑟的神情,跟程咬金简直是一个模字印出来的。

李元瑷看着肥兔身上的鹰爪痕,对他竖起了大拇指。

这果然有钱可以为所欲为。

程伯献这前有恶狗,后有猞猁,天上再来一只鹰,打个水都能猎到动物,简直无敌。

李元瑷也没有全程动嘴不动手,这烤肉还是在行的。

直接用他们拾来的柴火,搭建了简易的烧烤架,再做了一个穿兔子的木棍以及旋转把手。

“这么麻烦,不如直接放火上烤呢!”

程伯献有些望眼欲穿,这可是他们唯一的新鲜肉。

李元瑷道:“你小子懂什么,只有这样,才能让兔子全身受热均匀,味道最佳。别唧唧歪歪的,将油给我拿来。”

“哦哦!”程伯献不敢再说,看着金黄色的兔肉,不住的咽着口水,只能从行囊里拿出肉干,先解解馋。

正想往嘴里塞,想了想,递给了李元瑷一块。

李元瑷转手递给金胜曼。

程伯献呆了呆,又送上一块。

李元瑷这才一副孺子可教的表情,一边摇着把手,一边嚼着满是牛肉香味的肉干。

“居然是牛肉?你小子可以啊!”

李元瑷舔了舔嘴唇,即便是他也极少能吃上牛肉的。

唐朝并非不能吃牛肉,吃牛肉犯法这个说法是错误的。杀牛才犯法,吃牛肉不犯法。因为耕牛是最大的劳动力,但牛老了,耕不动地了,或者病死意外死,都是允许杀来吃的。

故而市面上买的牛肉不但贵,而且多是老牛,肉质并不好吃。

程伯献递来的肉干,明显不是老牛肉。

程伯献不以为意的道:“太公在跟爹比武的时候,太公他老人家上了年岁,一时受不住力,长矛脱手而出,将牛刺了个对穿。只好忍痛杀了,太公当时懊恼的都流泪了。”

李元瑷忍不住笑出声来。

好个意外,长矛脱手而出,将牛刺个对穿。

程伯献一点也不在乎,程咬金在李世民心中的地位几乎可以跟长孙无忌相比,误杀几头牛,真不算事。

他说着将一块牛肉塞进嘴里,然后又取出一块,吹了一个口哨,向自己家的恶狗、猞猁丢去。

两个家伙正想上前享用美食,一道白色的影子一闪而过,“喵呜”叫了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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