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妹妹与女儿(二)(2/5)

在将周围所有“值得下手”的地方都调查清楚后,他们会选在一个阴天,全体出动。

开锁、撬门、击晕、熟练捆绑……简单一点的地方就两个人,复杂一点的地方就五个人,以极其高效的方式洗劫他们能够找到的一切东西,并在夜晚迅速逃离。

职业素养高、分工明确、心狠手辣、泯灭人性、大打游击战……

难抓难防不说,他们洗劫过的地方,情况好一点的,捆成粽子的受害人会被及时发现并救下。

坏一点,遇到长时间独居的,受害人只能在家中被活活饿死。

不会对任何人区别对待,不管是老人小孩,只要出现在现场,一律严格束缚。

按照半只眼的说法,这叫“生死有命,富贵在天”。

“……老大,这次咱收获不小啊,尤其是那恶心的白皮肤小鬼,家里居然有很多军用的食品和设备,看样子来头不小……”军师吴恼坐到沙发旁的烂椅子上,手里拿着一个记事本,上面写满了各种物资的名字和数量。

“长得这么难看,如果我是她家里人,肯定也不会跟她住在一起……想想看,每天早上醒来,你第一眼看到这么个怪物,会不会吓到阳痿?早知道应该多揍她几拳,也算是斩妖除魔了,说不定阎王爷还会在我功德簿上多记一笔,哈哈哈哈哈哈。”半只眼说话犹如他长相一般阴毒,同时放肆大笑着,将手里早已死绝的老鼠扔进了面前的铁桶。

铁桶内的火光遇到老鼠尸体上的油脂,往上猛窜一阵。

火光飘飘悠悠飞到天花板上。

照亮了一个正穿着迷彩背心,扶着一旁厂房支柱钢架打探情况,听到二人谈话后,此时太阳穴青筋已经快要爆开的人。

肖可。

跟着成岚的这一年,肖可学到很多。

除了那些强大自身的战斗技能,他始终记着成岚告诉他的,关于军人的职责。

成岚说,所谓军人,尤其是特种兵,更应该是最坚定的“法律守护者”。

不是格斗家,不是街头打架的混混,更不是审判官,所谓特种兵,是国家培育出来,用于抵御外敌的最精密的“杀人机器”。

力量,从来都是一把双刃剑,越是拥有碾压普通人的绝对力量,便越是要拥有足够丰富的“法律意识”——试想,如果连国家最强大的力量都不去“维护法律”,那“法”的威严,该如何树立?“法”的存在,又有什么意义?

因此,军事法庭对“特种兵私自伤人杀人”事件有着极其严格的法律法规,轻则二十年以上的军事监禁,重则在追捕过程中便可以直接击毙。

肖可很尊敬成岚,将他当成亲哥哥一样看待。

肖可也知道自己今天做完这一切,会受到怎样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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