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3 两张专辑(3/5)

“三年两张专辑”,这是数量,但条款里还有关于质量的规定,细节可以具体到曲风、造型、风格等等。

比如说,如果大西洋唱片和当初斯库特-布劳恩一样,将一日国王定位为偶像乐队,那么罗南等人是没有反抗机会的,他们可能就必须如同洋娃娃一般被摆布两张专辑,才能够逃脱地狱——想象一下,不是两张专辑,而是五张专辑的话。

那么更换唱片公司,也就可能开辟出另外一番天地。

显而易见地,对于新人乐队来说,长约是劣势多于优势的。

唱片公司往往希望签署长约,用低廉的价格绑住潜力新人,然后持续不断地压榨出他们的剩余价值。

那么,阿赫迈特为什么同意了爱丽丝的讨价还价呢?占据绝对上风的大西洋唱片,完全可以无视爱丽丝的抗议,甩出一纸合约,然后告诉乐队“爱签不签”,根本原因就在于,长约也并非完美。

首先,长约也就意味着签约金需要相对应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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