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第 12 章(1/2)

舅舅家住在离西柳村不远的蓝玉村,听说一百年前这里的山上能产出一种质地冰蓝的石头,颇受贵族喜爱。于是一大帮矿工拖家带口,不远千里来这儿讨生活,逐渐将一座荒山延绵成了热闹的福地。

不过这都是很久之前的事了,自打三十年前矿石被开采枯竭,人就越来越少。如今,只剩下不到一百户,也就勉强比西柳村好一些而已。

别看只是不到十里路,却与西柳村有着天壤之别。

没有溪水环绕,没有青山翠绿。光秃秃的矿山显得荒凉。紧邻矿山的村庄地面不平,怪石嶙峋。走路的时候要格外小心,否则很容易脚下一滑跌倒受伤。

洛英经常来这儿,对路面是轻车熟路,有些担心宁墨。一路上嘴巴不停的指挥,跟只小喇叭似的。

才到稍微平坦的地方,就瞧见几个孩子蹲在地上抓石子。

洛英喊了声:“二牛,快过来。”

一个穿着满是补丁的男孩儿站起来,慢吞吞走过来,拖着大鼻涕口齿不清的喊了声:“英子姐,我想吃糖。”

“去你的,姐又不是卖货郎,哪儿次次都能给你弄到糖吃。快回去告诉你娘,就说我送好吃的来了,叫她烧锅开水,一会儿咱们吃肉。”

一听有肉,二牛顿时也不要糖了,用手背一擦鼻涕,转身就跑。

“臭小子。”

洛英笑着跟宁墨解释:“这是我舅舅家的老三,老二叫大妞,今年十岁,乖巧懂事的很。”

沉默了一路,这会儿正好有个机缘开口。宁墨顺口问:“那老大呢。”

“没了。”

洛英语气还跟方才一样,只是脸上没了笑容:“刚满十二,就叫征兵的给强行拖走了。半大的孩子哪儿懂打仗,去了直接送上前线,一支箭穿胸而过,死了。”

宁墨停下了脚步。

“按国律,男子十四方可征兵。而且皆是自愿,不可强行。”

“国不国律的不知道,可前年像疯了似的,说都城要破,但凡十岁以上男丁都拖走了。听说是衍王极力主战,撑在玉关不回。朝廷没法子,就下来征兵,死了一批又一批,年纪自然也越来越往下降。”

洛英没注意到宁墨那越来越难看的脸色,自嘲一笑:“幸好我不是个男的,否则的话,早也死在那场战争中了。”

宁墨神色复杂,刚要开口,却听见她惊喜向着前方招手:“大妞。”

宁墨抬眼追随她的身影,见她快步走进眼前院子,搂着院子里个瘦骨嶙峋的姑娘正亲热的说着什么。又想起方才洛英说的话,心头犹如压了块儿巨石般喘不上气。直到洛英向他招手,这才勉强上前,进了院子。

“快叫姐夫。”

洛英怀里的女孩儿怯生生的叫了个姐夫后,她高兴得很:“这就是大妞,我表妹。”

宁墨下意识伸手想要送个什么,摸到空空如也的衣袖才发现,自己如今是什么处境,不由的讪笑点头,算是见过了。

洛英姐妹俩丝毫没留心他的动作,反而是一把接过篮子,扬起声音:

“舅舅,舅妈,我来啦。”

话音刚落,从屋内就走出个身材肥硕的妇人,满脸不悦:“怎么,往常来家还知道起码背着点我,现在都明目张胆了?是压根没把我放在眼里,还是觉得我们家地主老财粮食富裕。”

“肉,肉。”

二牛拖着大鼻涕蹦着跳,去够舅母孟氏的衣角,脏乎乎的手印直接拍了上去:“要吃肉。”

“去边去,我还想吃龙肝凤胆呢。”孟氏一巴掌扇到二牛脸上,骂骂咧咧:“你老子有本事,偷着摸着拿粮接济别人。别说是肉,我看过几天屎你都吃不上了。”

妇人的粗鄙令宁墨觉得有些不适,洛英却丝毫没事,反而笑嘻嘻上前:

“舅妈,我知道您刀子嘴豆腐心,若是没有您默许,借我舅舅俩胆他也不给给我粮啊。这不,前儿我俩进山猎了只山羊,就赶紧把最肥的腿砍了给您送来。还有晒了点鱼鲞,给大妞和二牛补补身子。”

孟氏疑惑的低眼一看,可不是,竹篮里头摆着一只肥嘟嘟的羊腿,暗红的肉纹理清晰,一看就让人忍不住流口水。旁边几条微微风干的鱼,已经能闻到香味了。

洛英给了个这么好的台阶,孟氏自然要下的。何况她带来这么珍贵的东西,这会儿就是叫孟氏改口叫奶奶也使得。

“瞧你这丫头说的,不带东西,我还能不叫你进门不成?我就是恼你舅舅这腿疾又发作了,大小活计都得我来,日子难熬哦。英子明白舅母的一片苦心,就比什么都好。”

变脸之快,令人瞠目结舌。

洛英好似早料到一样,卷起袖子就拎了一旁的柴刀:“舅妈去厨房忙活,这交给我们就行了。”

孟氏这才发现旁边还站着个俊俏少年,不禁迟疑:“英子,他是?”

“是我男人。”

“啥?”

洛英的一句话,引来了高低不同几声惊呼。

宁墨被自己口水差点呛喷,这女子,每回都语出惊人。

孟氏则是瞪圆了眼盯着宁墨,好像被这个消息震惊了。

而真正叫的最大声的,则是卷着裤腿双脚是泥,一瘸一拐从篱笆院外进来的舅舅李大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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