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爱河(1/2)

我被他看到窒息想逃,封闭的车体内,他身上的那种气息特别浓郁,都不像薄荷倒似初夏的玫瑰。

最后我没有说一句就打开车门,几近想落荒而逃。当然我克制住那种可笑的冲动,很用力地站得笔直,慢慢地走到西雅图的街道上,毛毛雨夹杂着冬季的冰冷,落到我脸上。我才发现心速过快与脸红,是一件很麻烦的事情,至少这些反应让我看起来一点都不成熟,甚至是狼狈不堪。瑞克很快就停好车,他追上来。我们又变成一个在前面走,一个在后面跟的状态。

在我以为事情不可能更震撼的时候,它往往会跟我开一个让你摔跤的玩笑。这种感情是如此不对等,在我刚准备好要慢慢培养时,他已经变成海上的飓风,卷起惊涛骇浪。

我走下楼梯,这里是拓荒者广场的地下商店区,我来这里寻找一些小型的独立书店。与连锁书店不同,独立书店更多是个人特色浓郁的私家书房。瑞克跟在我后面,我能听到他脚步声,跟幽灵一样若有若无。我可以闻到这里贩卖甜食的香气,西雅图细雨的天气,阴沉沉不带一丝自然光亮,昏黄的灯光给我们走入地下商店区提供了指引。

我还在回想瑞克说的话,他的感情是那么不按牌理出牌,让我深根蒂固的传统观念摇摇欲坠。

一见钟情,难以置信,我从未在好事上中过大奖。这就像是有人突然告诉我,你中了上亿的□□,而天知道你连一张彩票都没买过。

几步顺阶而下的前进,跟踩着荆棘带伤狂奔一样的夸张反应。我匆匆进入到一间私人书店里,老板是西雅图本地人,四十多岁的单身汉,胡子拉渣,喜欢格子衬衫跟卡其布裤子,年轻的时候曾经到过非洲工作,现在开书店自娱自乐。

“Hi,克莱尔。”老板正在看纽约时报,坐在他的椅子上。他旁边是柜台,黑色的桌面上放着咖啡,几沓书籍,还有一份新的西雅图时报。他认识我,因为我时不时会来这里淘书,包括大学区那边也是我常去的地方。

我回应地打了声招呼,然后钻入一个书架后面,这间书店看起来迷你,但是里面却别有洞天。各种各样的书籍,文学、科学、童话与二手书,如果你幸运的话还可以遇到老板会出售打折书籍。

我随便抽出一本童话,恨不得将自己塞到书里去。书柜里塞满了书籍,杂乱无序。这里的光线不伤眼而柔和,我背靠着书柜,抓紧手里关于巫婆跟王子的童话故事书。

瑞克走过来,他对于这里没有一点好奇心,可能在他眼中这里太小了,他对待寒酸的地方总是过分的无感。

如果巫婆是受了诅咒的公主呢?书里的结局总会这样告诉你。

他看一眼我手里的书,瓷白的脸孔在光线下,有种冰冷的凝固。“你还喜欢这种故事?”

虽然杂乱的书籍背景,与优雅年轻的男人这种配合,美到让人想留下摄影作品。但是他话语里的嘲笑意味那么浓,让我都想将童话书拍到他脸上去。

他的性格始终是一个大问题,我不怕他焦躁症,就怕他目中无人。

“保持童心,知足常乐。”我转身看着一本一本书,上面有些书籍放得太久,扉页开始泛黄。我都不知道他是怎么办到的,上个十分钟跟你告白,搞得你心跳加速,下一个十分钟他就能理所当然地气死你。

我伸手抚摸着书脊,突然想用头去磕书,刚才的语气是不是太尖锐了?谁来告诉我,谈恋爱要怎么谈?

谈人生,谈理想,谈经历,还是谈兴趣爱好。

我发现,瑞克对于这些话题都不感兴趣。他从来就不会正常点吗?这让我很难下手,女朋友都该怎么当的?这个问题折磨着我,他的感情与我的喜欢根本不在同一条线上。

爱情,恩,他的告白根本就是爱情了。

他不知何时已经来到我身后,我对着书柜,他站在我后面。阴影覆盖着我的头顶,书名都变成密密麻麻的字母蝌蚪。

熟悉的气息,我都要停止呼吸。他不用手指来接触我,这种类似香水的味道已经变成了他的手指,他不用通过拥抱来温暖我的肌肤,只要用他那双美丽的眼睛,凝视着我就够了。

“小孩子。”他贴近着我,语气里说不清楚是包容还是另一种嘲笑。

我没回头,语气硬邦邦得一本正经,“谁才是。”

我们俩都没有那种圆滑到优雅起舞做事方式,他个性冷漠感情却热烈到让人节节败退,我明明知道认真却不敢诉之于口。

……太快了,我对自己说。

但控制不住,一下子就接受了他。

这让我感到茫然,偶尔会有种奇怪的感觉,我们在相遇前就已经认识,还认识很久。

一只手从肩膀后面穿过来,他的指尖,戴着深色手套的手指似乎一下子破开黑暗而来。我的手正好放在一本科幻小说上,他的手指刚好指着科幻小说隔壁的书,很缓慢地碰触着那本书,从上面的英语字母滑下去。

然后我听到他丝滑的声音,淡淡地飘出来,我听不懂他在说什么,但是我看出他指的书籍是伊利亚特。一本内容很古老的叙事史诗,在飘着咖啡香气的现代书店里,静静地窝着。

“你在说什么?”我低着头,他的声音类似吟唱,在我身后缓慢地流淌着。这让我开始好奇这些旋律下的真实意思。

“我想起战争与无能的政客。”他声音就跟西雅图的天气一样,随时都会变成阴天,不一定是要下暴雨,但肯定阳光不了。

“听不懂,特洛伊战争?”我看着他指着的那本书,还是不清楚他说的是什么。

“古希腊语。”他终于将手移开,继续往上走,线条雅致的袖子贴着他的手臂,在手套与袖口中间,他露出的手腕白得几乎可以发光的脆弱。上面一本书是柏拉图,他又轻轻地念叨两句,这次他很快就将自己的希腊语翻译成美式英语。“爱情使锋利的战斧锈迹斑斑,使宝座上的王者匍匐谦卑,它让人颓废堕落……”

我不知道他说的是哪本书里的格言,柏拉图也应该没有说过这种话。

一秒停顿后他才继续说出最后一句话,“失去它,却将迎来死亡。”

悲观到不可思议,这让我惊愕他话语里的意思。他是在告诉我爱情能杀死他吗?

我抬起头,看到他的手指在书柜上,他似乎想捏碎那些可怜的书籍,用力得手部内侧的肌肉轻微颤抖。我突然想安抚他,手无法控制地抬起,想握住他的手。差一点碰触到他白皙的手腕前,他猛然抽开。在我反应不回来的时候,他剧烈地喘了下,压抑着什么的痛苦,快速地离开我身后。

我还拿着那本童话书,他的拒绝戳了我的心脏一下,他讨厌我。但是我又马上遏制住这种想法,转身看到瑞克倚靠着另一个书柜,柜子上方密密麻麻塞着一大堆书籍。他绷紧下颌,黑暗的眼睛凶狠地看着我,露出的手腕因为垂下而被衣袖重新遮盖,我不知道自己有没有露出被伤害的表情,因为瑞克看到我时,一闪而过的无措是那么明显。

他做错了。那种立刻被压抑下去的无措,就好像在告诉别人他的内心自责。

“你还好吗?”我突然什么都不害怕了,他那种阴暗难懂的情绪,及与任何温暖无关的目光,都无法让我停止自己的脚步。

我快步地走到他面前,他在害怕我碰触他?这么防备,我看着他眼下淡淡的阴影,这种过分阴郁的表情,让他看起来更不好惹。我不再莽撞,脚步放轻放慢,拿着书的手背到身后去,小心地停在他面前。

他低头凝视着我,玫瑰无法在这个男人的脸孔上盛开,他总是那么苍白。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能精致到这种地步,他时常让我感觉自己看的不是人类,而是另外一种美丽的生命。

我抬头,长发跟着散落到后背,我知道他握紧拳头,可是他眼神却告诉我他毫不在意,真是矛盾。我试着自我介绍,“我的个性可能不太好,我也不够漂亮,我不知道该怎么形容自己那讨人厌的孤僻,我我……我其实很喜欢你,瑞克。”内心的自我介绍,我试着让自己更坦白,这不会要我的命,可是我却很害怕。

我已经对于这种感情失去太久的热情,我都不太相信会有人来爱我,我时常处于胆小中随时想逃跑。

我很谨慎,也很认真,没人拖着我甚至会踌躇不前。“可能还没有到那种程度,但是我不会耍你,我会努力将你放在心里。”

爱情对我更像是一种不可推脱的责任,我还在摸索,好感来得过于快速,我还迟钝到没有进入状态里。

“你喜欢我。”这个事实让他的表情变得奇异,欣喜而狂热,他急于求证,多疑让他的眼睛不安分地打量着我。

我退开一步,他突然就变成一头野兽,我都被他的样子吓退。手指上书被我捏皱,所以只能买下它。“你以为我在搞多人约会吗?”我都不清楚他戒备心那么重干嘛,一边拼命地用很随便的口气告诉我,他对我一见钟情,却一点都不相信我会爱上他。

我拿的不该是童话书,而该是爱的语言,恋爱男女,或者治疗你多疑的心理疾病的书籍。

“你很优秀。”我淡定地下评论,然后马上转身离开他,又钻过一个书柜,消失在他炙热的视线里。我靠在一大堆文学书籍后面,听到书柜后面他轻松的笑声。有人夸奖会让他特别开心?我伸出手抱着自己,深深低下头,现在才敢开始发抖,没什么,美国女孩都热情如火。

天啊,我竟然说出来了。将我几十年的勇气都消耗光,我悲催的脆弱神经。我连忙伸手捂住嘴,抖动着双肩,一点都不怀疑如果前面是镜子,镜子里的人已经变成煮熟的螃蟹。

灵魂还是独属于上辈子江南女子的含蓄,我的细水长流,谨小慎微都被自己不小心踩死。

“克莱尔,我将这里的童话书都买下来如何?”他在书柜那头,语气变得狡猾恶劣,像是一个好不容易反败为胜的反派BOSS,正在狠狠嘲笑自己的敌人。

我脸上的潮红被他调侃到憋住气,更加无法控制地热烈起来。这不是害羞而是生气,我要掐死他,难道他就不会体贴点,这样对待他告白的女孩,还是他以为恋爱是场战争,谁表露多点谁就会战败。

那么他已经一败涂地了,霸王龙。

“你可以将所有童话搬回去,当做你的夜晚床头书。”我恶狠狠地抽出两本科幻小说,一本斯蒂芬金的危情十日,加上手上童话书,抱在怀里大步走出去。

我本来是想找一些马克吐温的小说,有利于文学课的成绩,但是现在我实在不想看到任何关于课外论文作业的书籍。来到老板的柜台前结账,换了份报纸看的老板走过来,这些书比起食物来说可是昂贵得多。我抽出背包里的钱包,还没翻出钱,老板已经开始在找零了。给钱跟拿钱的两个男人速度都太快,我还没将钱抽出来交易已经完成。

习惯了AA制,别人帮你付账感觉像是欠债一样。

没事,我会负责今天其余开销的钱,抱走柜台上的书我就往店外走。老板喃喃自语一句,“惧怕爱情就是惧怕生活,而惧怕生活的人就等于半具僵尸。”

这不是伯罗素的名言吗?他到底是从哪里来的灵感,突然会感叹这种话?

我看起来像僵尸?

不可否认,我其实很害怕,害怕这种感情来得实在太突然。没有多余的铺垫,简直就是莫名其妙。

瑞克追上我的脚步,他总是那么轻易就能跟上来,我听到他的叹息,这种假装忧虑的样子真是不适合他。我们重新回到街道上,穿着风衣的人冒雨前行,我的毛线帽子根本不防雨,我用力地将防水外套的兜帽扯到头上,这可能是个很怪异的形象,但总算是拖延了头发全湿的悲剧。

可是我突然不知道该往哪里去,以往到西雅图可能是因为有需要的东西,会到商场去逛逛,男士可不喜欢上商场。以前曾经有一段时间我会跑华盛顿大学图书馆,那里的藏书跟宝藏一样,可惜现在有心理阴影实在不敢去,我会在上大学前克服这个可怕的噩梦。对于这里我实在没什么想去的地方,可能附近走多了,都没有什么新鲜感。

逛派克市场……身边这个家伙一身光鲜亮丽的,我不确定他会陪我去喝星巴克咖啡,特别是我还想顺便买两条鱼回家熬汤的时候。

或者我们可以花几美元去西雅图水族馆看热带鱼,可是我对水獭跟在水里游泳的鱼没有任何兴趣,看多了礁石下的海潮,果然会对这类观赏类海鲜麻木吗?

我的浪漫细胞一定是死光了,我勉强安慰自己,两个人在西雅图的街道上雨中漫步,也是一件很美好的事情。温度刚刚好,雨水不会冻得你全身发抖破坏情趣,可惜这样走着傻乎乎的。所以说没有设计好出行计划表,是多么失策的一件事。

“你打算从这里一直走到非洲吗?”

瑞克阴森森地看了我一眼,看来不是我一个人认为这种动作很傻。

“我有一个梦想。”我可不会再露出让人嘲笑的破绽,该死的男朋友,我还是养只狗陪我看夕阳比较现实。我不浪漫而孤僻也就算了,他比我还厉害,在他脑子里根本没有男女朋友约会的概念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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