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6章 粉身碎骨都赎不了自己的罪(1/4)

他生在一个落第举人之家,父亲为养家糊口,在乡里办了一间私塾,母亲温柔贤惠,对他和父亲都极好,日子虽不算富裕,倒也过得和美。

然而天有不测风云,五岁那年,父亲突然暴病而亡,母亲思念父亲,没多久也跟着去了。

剩下一个孤苦无依的他,只能寄居在叔叔家,叔叔婶婶对他不好,每日让他上山砍柴,下田耕作,稍有不顺便是拳打脚踢。

有一年大旱,颗粒未收,家里的日子艰难,叔叔婶婶为了养活自己的孩子,决定把他卖到京城花楼里去当小倌。

他虽然年纪小,自幼跟着父亲读书识字,隐约觉得当小倌不是什么好事,死活都不愿意去。

叔叔婶婶威胁他,若不去当小倌,便割了那东西进宫做太监去。

他知道横竖逃不脱,一咬牙自己对自己下了手。

叔叔婶婶被他吓得不轻,却仍是狠心托门路将他送进宫里,换了几两碎银子。

入了宫,原以为只要老老实实做事,总能混一口饭吃,却没想到做太监也有许多规矩,比如除了皇帝跟前批红掌印的几个大太监,小太监是不允许识字的。

他不懂这些规矩,进去没多久便被人知道了自己识字的事,管事太监以瞒报为由,当场就要将他杖毙。

他被打得只剩一口气的时候,恰好干爹路过,问明原因后,将他救了下来。

那时的干爹还没有做到现在的位置,但因他救过皇上的命,又帮皇上劝住了要告老还乡的效古先生,皇上对他极是喜爱。

眼瞅着是一路高升势不可当的劲头,管事太监也不敢拂了他的面子,愿意卖他一个人情。

在干爹的悉心照料下,他从阎罗殿捡回一条命,整日跟在他后面叫恩公。

干爹不喜欢这个称呼,说宫里时兴认干亲,你若不嫌我年轻,以后就给我做干儿子吧!

他当然不嫌,于是就正经八百地磕了头,认了干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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