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章(1/4)

也许,所有大都市都一样,五彩斑斓的霓虹,永远代替了被雾霾遮掩的星空。

夜色中,车子随着路灯的光影开下去。象是永远没有尽头。

余欢第一次到港城,对于这座与帝都风情截然不同的不夜城很新鲜。趴在车玻璃上似乎看得目不转睛。

“等这事忙完,我带你好好转转。”

林麓川知道她是很喜欢旅行的,只是经济上没条件。早打算来一次跨越似的自驾,带她尽兴玩个一两年。

也许是被灯火所迷离,也许是习惯难断,余欢下意识点了点头。

郁大小姐长在群岛,又很小就在外留学,回港城次数寥寥无几,四处走走也不奇怪。

副驾上的谈佳音没有提出异议,还象个热诚又合格的主人般主动要做向导。

“港城值得玩的地方很多,我这些天正好有空,余欢,你喜欢人文还是展览...”

年轻女孩,哪有不喜欢四处见新鲜的,余欢又是学艺术的。对这座现代又沧桑的风情城市早向往不已。

只是,不管是林麓川还是谈佳音,都只会让她如鲠在喉。又怎么有欣赏心情呢。

不等余欢婉转拒绝谈佳音的热情好意,林麓川已替她拒绝。

“算了,以防万一,何况你也忙。”

“也好。”谈佳音依然笑意温婉点头。

还真体贴听话啊,余欢暗暗翻了个白眼,却忘了夜间车窗堪比镜子,身后林麓川把她小醋坛子模样看了个够,正笑得得意。

哼,死狗!别自作多情,姐可没心情为你酸,余欢恨恨转了脸。

车子没有回去医院,而是去了林麓川自己的房子。

想不到,他这种性格,竟然在热闹街区安家,还是最顶一层全打通,真够奇葩又奢侈的。

“住在公寓最高层,万一停电呢?”爬楼梯累死你。余欢恶意诅咒。

“比起万一更受不了一万,我讨厌头顶有人吵。”林麓川的理由简单粗暴。

也对。不,有钱就是任性。

进到房间才发觉,公寓是整个两层还有阁楼,她还是低估了这个林家二少的花钱能力。

呦,还有阳光健身房。怪不得死狗子有腹肌,是每天锻炼吗?

真是不务正业。化学教授就该埋头研究泡泡,灰头土脸白发苍苍才对。小恶毒的腹诽。

见她目光留意到健身室,林麓川笑道:“我的一个教授说过,每天健身不仅对身体大脑有好处,也可以自律。”

呃,他已经够自律了好吧,自己跟他比简直懒惰喵。这是现在唯几个余欢不得不承认林麓川的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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