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豪富程家(1/1)

“我的确是要回到方氏平原去,我的家人应该由于我这么长时间踪迹全无而焦急异常了。还可能,欧墨泉叔叔也为了我失踪的这桩事件而受到侯府中的从重处罚。”

数日之后,方云晖和谭啸风出现在相距方氏平原约三百里远近的一个镇子上。两人在途中早就已经改头换面,一从沼泽丛林走出的第一时间里,谭啸风就在最近的渔村当中寻了一个规模很小的佣兵团,低价变卖了在沼泽丛林当中顺手干掉的法兽魔核。装扮之后,方云晖看起来不折不扣地变成了一个乡下小土财主,而圣武者则脱去了那身虽然破败不堪、但明眼人还是能看出来的圣殿神武者甲胄战袍,套上了一身劣质的皮甲,插上一把普通的佩剑,高高的衣领遮挡住了大半边脸,这让谭啸风瞧起来像是方云晖的武者家丁或者普通的保镖。

两个人向北一路行进,因为谭啸风是举国上下圣殿的头号叛徒,因此两人从来都是小心谨慎不敢张扬。好在途经的全都是很小的村落,而这一类地处偏远的小村镇几乎见不到神武者或者是神法师,即便偶尔有个把圣殿,大多数让人感觉凋敝不堪,这使得方云晖想到了前世影视剧里面动不动出现的人迹罕至的土地庙。基本上说,两个人一路上都没遇到半点麻烦事,如果说引人注意,就是在向佣兵团出售魔核的时候引起了那些人的赞叹,这还是谭啸风只拿出了较为低级法兽魔核的结果。

“嘿嘿!两位风尘仆仆看来不是本地人,能光临本店我深以为荣,不知您都想要点什么?在墨岩镇上,咱这家酒馆可是赫赫有名,百年老店,百年老店。”店老板满脸堆笑地跑了过来手脚麻利地抹着谭、方二人面前的桌子,瞧模样倒是是颇为活络,较之大多数乡村野店之中土里土气的店老板,就要精明干练得多了。

“墨岩镇?”方云晖笑了笑,“这名字文邹邹的有点意思啊。你们镇上难道有一块大大的墨岩头吗?”

“不是这样,公子爷一看就是读书人。咱们这里其实盛产一种墨黑色的古怪岩石,这东西可了不起,据说有大州府圣殿之中的神法师验证过,咱这黑色的石头能够用作药材,对安神颇具功效。还有一样奇特之处,百多年前,就有人把这墨岩雕琢成睡眠所用的枕石,长期枕着它入眠,可以镇神止痛、安定入眠,堪称一绝。”

“有这么神奇?”方云晖的兴趣马上就被提了起来,如果店老板所言非虚的话,这种叫做什么墨岩的墨岩头多半有磁性,这不是磁疗枕什么的么。

“你所说的这种墨岩产量大不大,有没有什么精品啊?听你说得如此不错,我倒是动了心打算选购一些。”方云晖即使这时候心跳个不停,表面上却是沉静如水,他听了这店老板的描述后马上就想到,这个有着相当强磁性的石头,说不准跟电,也就是雷元素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电磁电磁,总归是不分家的。

“公子你听我给你解释!我说的这些全都是有些年头的事情了,至少也是七八年前的老黄历了吧,我们镇上出产的这些墨岩现在早就没有我方才所说的那些神奇特性了。并且不少墨岩镇上的原住民们,或多或少都慢慢地染上了一种热血病。得了这种病的人皮肤在数月之内都干燥起来,到后来甚至达到裂开并且流血,五六年前我们全镇都迁移到现在这个距离墨岩山足足有五十多里的地方,大家的病症才慢慢地消除了。”

磁力消失了热血病方云晖的念头极快地转动起来,这个距离此地五十里开外的墨岩山很显然是生了什么特异的地质变迁,所以才可能生这种事情。低头沉思了一会之后,方云晖很阔绰地丢给这个店老板一枚银币:“这个银币打赏给你,你告诉我去墨岩山的路径。”

“墨岩山?大周女神保佑!两位不是真的打算去那里的吧?你们难道也是岭南行省来的?也看上了那一大笔赏金?”

“赏金?一大笔赏金又是怎么回事情?”方云晖越地对这个带有未知状况的墨岩山感兴趣了,而谭啸风始终正紧端坐一言不。

“你问我可算是问着啦。大约在半年以前吧,咱们这里来了一位大贵客,岭南行省刘显大人的什么亲戚来南面游玩,据说这是位京师里面来的什么大小姐,是咱们刘大人的嫡亲表妹。咱们可不知道怎么一回事,她居然跑到这荒凉的墨岩山之中来,结果刚回去马上就现也得了那种奇怪的热血病。根据以往的经验,但凡有这种热血病的人,只需要远远地避开墨岩山十天半个月的,全都会病症消退。可是这位系出名门的大小姐却不知道倒了什么霉,听说一直到现在,都只能用法术师的高深的什么什么水法来吊住生命。因此刘显大人四处张贴告示,无论是谁能治愈表妹的怪病,一定会有重金相赠,赏金的数目还可以商量,有传闻说人家十万金币都没什么问题。”

“刘显大人的表妹?”方云晖和谭啸风对望了一眼,在这个小小墨岩镇上开酒馆的小土鳖老板自然是不可能知道,岭南行省的督抚刘显大人,他的舅父就是京师里的富、人称“兵刃之王”的程贵之。程贵之本身虽然算是没什么高官显贵的商人,可传闻中却跟与帝胄有着千丝万缕的关联,不少手握重兵的边关宿将,跟他买什么刀枪铠甲一类的东西之时还要揣摩揣摩他高兴还是不高兴。

岭南督抚刘显大人,作为程贵之的外甥,这个岭南行省督抚的官衔,听说多半也是靠着舅舅的地位挣来的。程家家族派系庞大,即便说不上富可敌国,富甲一方这四个字却绝不为过,只怕就算帝国中拥有自己封地的公侯将相,单以家财这一项而论,都根本与程氏家族不可以相提并论。现在老板提到的患了热血病的刘显表妹,要真的是程贵之大爷的掌上明珠,恐怕任由大夫开价,放在别家可能耸人听闻,在程家这里,却是等闲小事罢了。

方云晖久在京师,曾听到过坊间流传着这样一句话:“触刑则可缓,触程家则必死。因为程家会送给你自己都想不到的巨大财富,成堆成堆的金币——用来把你砸死!”

大周帝国之所以可以宽容得如此一个极度阔绰的家族存世,在大周的历史当中也算得一个异数。不管帝国的哪个角度来看,如此一个程家,对全国的经济运转乃至税收、水利、赈灾等都有方方面面的影响,要命的是,他还控制着全国近半的军备。

可是据说该家族的族长程贵之,即使他的经营手段已经远远伸到沿海和跟狄蒙人的边境货物往来,却极为老实本分,对帝胄上下都是俯帖耳,恭顺得不得了。传闻仅仅是上一次大周与狄蒙人的边境战事,程贵之出手极为阔绰,一下子捐赠给兵部高达四百万金币之多。程贵之命中无儿,听说就只有一个视为掌上明珠的富贵千金,这个理由也许就是朝廷可以忍受程氏家族不断敛财的原因——也就程贵之这一代了。京师里的少爷公子哥们曾有这样一个论断,谁能够娶到这位传闻之中的程家大小姐,就会一跃成为大周最有钱的女婿了——明说了吧,哪怕你当了驸马,你能支配得动的钱财肯定赶不上程家的乘龙快婿?

但是这也只不过是大家一句玩笑话罢了,而似乎已经有些确凿的事实是,当朝瑞德帝陛下,曾经流露出打算把这位程家大小姐赐婚给自己的一位殿下,但具体到底是哪一位殿下,消息说瑞德帝自己还没有想好。

这些谣言满天飞的小道消息,方云晖也不过就是听听。但自己前世看来的那些几千年的皇家血雨腥风让方云晖从这些八卦谈资里面非常敏锐地嗅到一种特殊的味道,无论哪一位殿下可以跟程氏家族联姻,势必凭空对自己的势力大有臂助!因为程氏家族有钱尚在其次,厉害之处在于掌控着兵部的军备供应,与不少的边帅重将都有着非常暧昧的关系,有程氏家族作为后盾,嘿嘿,要命的是,完全可以决定谁将成为那个一直悬而未决的太子!

“看来你们真的是对这一大笔横财感兴趣了,”这很有些生意头脑店老板对白白收了一个银币的小费显得殷勤备至,马上絮絮叨叨地跟方云晖和谭啸风介绍了起来,“因为督抚刘大人表妹的病,很明显是墨岩镇上曾经横行一时的热血病,于是刘显大人特地在咱们这镇上设立了一个寻医馆,专门负责接待那些可能一显圣手治好表妹大小姐病症的人。可是眼见这都快两个月过去了,根本就没听说有什么人治得好。还有,我听那里的一个侍卫说,这大小姐怕是也快撑不下去了。”

“走吧,不如咱们看看去!”方云晖连饭也顾不上吃了,拍了一下谭啸风的肩膀说。

两人一前一后从那乡村野店出来,方云晖回头看了看谭啸风说:“谭啸风,我知道因你现在被圣殿所关注异常,决不能抛头露面地惹人注意。可是”

谭啸风摆了摆手,很淡然地说:“这倒无所谓了,方云晖你算是我的兄弟。我如今虽然已经步入了圣武者之列,但却是一个被圣殿欲处之而后快的贼寇。我先前的那些兄弟、朋友、恩师,现在统统都成了我的敌人,沼泽丛林一役,颇有几个在了我的剑下作古。到现在,你是我在世上仅有的朋友了。还有,即使你只有十五岁,可见解与所学,怕不胜我十倍,你既然选择要去那个寻医馆,则必有你要去的理由,我相信以你之家世和胸襟,绝非为那重金酬劳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