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4、第124章(1/2)

一、一边去?

同尘君从未想过,有朝一日,和光君会用这样的语气和自己说话,几乎等于叫他滚一边去。

和光君似乎心情很差很差,可是在他记忆之中,这个人永远都是光风霁月的谦谦君子,他永远不悲不喜,不怒不伤。

就算是在他怀着别样的心思,将自己的道号改为同尘,和光君也不曾有过丝毫反应;就算是他暗中试探,将自己的尸骸作为和光君的五百岁寿礼送上门去,和光君也不曾皱一下眉……

可是就是这样一个永远像是相隔云端、触不可及的男人,也会有一天,怒形于色么?

他眨眼之间识海中便闪过了无数想法,但是却什么都不敢轻易说出口,只是顺从地往后退了两步。罢了,谁叫这人是和光呢?这是和光啊……

不论如何,他面对这个男人的时候,总是会自觉地、不自觉地退让,这是和光啊,是他放在心尖上千年的心之所向。

温如瑾没理会这个不速之客脑子里弯弯绕绕的都想了些什么东西,也没理会520在脑海中的幸灾乐祸——“夭寿咯温如瑾,你的头号脑残粉追上门了!当年他就说便是魂飞魄散也要追随你生生世世,十丈软红,三千世界,不离不弃。现在他真的追上来了耶,感动不?感动不!?”

握着剪刀的手一顿,温如瑾觉得脑壳疼,怼了520一句:“一边去!”

同尘君还在疑惑为什么和光君好像修为散尽了一样,就见他心中皎皎如明月的和光君拿着一把看着就很锋利的剪刀,在剪某只蝼蚁的……裤!!裆!?

“和光!”他一秒上前,抓住了温如瑾的手腕。

温如瑾举着剪刀和钳子深呼吸了一下,努力克制自己:“别妨碍我,否则我连你一起阉了。”

两人暗中较劲的时候,沈强已经被吓晕过去了,作为一个男人,一个以某个器/\官而感到无比骄傲、因为这个器\/官而在这个男权社会横行的男人,在别人拿着剪刀靠近那个堪称人间至宝的器/\官的时候,他就被巨大的恐惧吓晕了。

“阉?”那张就算是昏暗的环境都无法遮掩其精致的脸,被和深深地震惊了,震惊过后,他露出了疑惑和不认同的神色:“可是,和光你为何要做这种脏事?不过是一蝼蚁罢了,若你愿意,便是将他挫骨扬灰又如何?你若是还不解气,我可将他炼魂,让他日日夜夜生不如死,以宽慰你心……”

他贪恋这人手腕的触感,却生怕引起对方的不快而不得不克制地放开,认真道:“和光无需做这样的事情,这般腌臜之人,只会脏了你的手,你要做什么,告诉我,我来。”

温如瑾皱着眉看着对方,老实说,他对这人的感官就只有一个词:顽固不化。

他本来不愿意答应,但是想到虽然这个世界不大合理,但是他动手了,总会留下一丝丝的痕迹,一次不被发现,那无数次之后呢?就算有男主光环,他依旧有可能会被麻烦缠身。

眼前这只牲口,不过是这个世界万千LTP之中的其中一员罢了,还是处于最底层最渺小的一类,他的目标要将这些畜生通通丢进地狱,这些畜生里面,多得是衣冠禽兽,多得是掩藏在上流社会中,以资本获取所需的渣滓。

对一个流浪汉动手或许不会引起太大的关注,但是温如瑾可是打算不放过任何一个LTP的啊,多了之后就容易出事了。

作为一个人类的躯体,他不论如何操作,总会留下痕迹。

但是眼前这个……鬼修,就不一样了,他是个鬼啊!

----------------------

抿了抿唇,温如瑾面无表情道:“你就算帮我这一次,我也不会答应你。”

是的,没错,他们的关系可以用一句网络流行语来总结——我把你当兄弟,你却想给我当老婆!?

“为你而死,是我毕生所愿。”同尘君那双亮如星海的眼眸载满了认真:“你拒绝我之后,我便再无所求,只愿成为你的剑,与你并肩。”

温如瑾:“……”说白了,不就是还是不死心,呵。

520:“你的头号脑残粉似乎学会了迂回战略啊,有进步有进步!”

“我要怎么做?是否一丝痕迹都不要留下?”

“当然,你若是要帮我,就先做好心理准备。”温如瑾指着中间排的手术刀,“我刚刚已经给他注射了足够的药剂,他死不了的,用这些刀,阉了他,记住,是全部都割掉,全部。棍与蛋都不留,懂么?”

自动揽活的同尘君垂眸:“懂了。”

“然后再把他弄醒,割下来的东西全部喂他生吃下去。”

同尘君手指微微抖了一下,暗中庆幸自己来得早,不然和光不仅要看到那污人眼目的腌臜玩意儿,还得亲自上手做这些事情,简直是脏了他和光君不染纤尘的手。

温如瑾指着第三排的XXXXL码的快乐玩具:“我要你用这个,折磨他,让他求生不得求死不能,要是盆骨骨裂了,你就可以停下来了。”

同尘君抿唇:“好,我都答应你,不过和光要答应我,日后不要再做这些污了你手的脏事,你要对付谁,你交给我,我来做。”

温如瑾自动忽略他的深情表白,继续安排:“之后,你直接把他丢到外边车来车往的路边就行了,工具箱直接销毁掉。懂了么?”

“懂了,和光先行回避吧,我要做的这些事情,会污了你的眼睛。”

520震惊无比:“我靠,他把你当白月光,你现在突然高冷仙君的人设都崩塌了,往死变\\/态方向发展,他竟然还死心塌地!?这就是爱情的力量吗?”

温如瑾冷酷无情:“这是迷障的力量。”

他走了,拿走了那个畜生的手机。

----------------------

林长珞不止一次后悔,为什么她会那么不小心,为什么堵车的路上她不给孩子的老师打个电话!

她工作了一整天,脑子嗡嗡作响,几乎要昏厥过去,但是女儿失踪了,身为一个母亲,她强撑着一口气,在孩子幼儿园周围一点一点地找过去。

这个穿着得体小西装、脚踩高跟,画着淡妆的精致都市精英女子,如今就像是一个疯婆子一样,头发乱七八糟的,脸上也脏兮兮的,她歪歪扭扭地往前走,一边走一边喊着:“小可!小可!小可!”

“小可,是妈妈啊,你在哪里,小可……”

“你别吓妈妈啊,小可!”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