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第 44 章(2/2)

温如瑾任由事态继续发酵,顺便偶尔放松一下,让那些致力于人肉他的“正义之士”有点成就感,不能总是这样无功而返。

比起这一两个月里网络游戏的癫狂,让温如瑾无语凝噎的是他家小叔给他送的礼物。

全球各大女性服饰奢侈品牌的最新款,每一季度温如瑾都能收到来自他家小叔的“爱的关怀”。

看着那些性感妩媚、造型别致、典雅大方的特质加大版女性衣物还有恨天高的特质高跟鞋,温如瑾陷入了头脑风暴。

而让他头痛欲裂的罪魁祸首,还不断地打电话安抚:“小叔很开明的,喜欢女性服装也只是一种爱好而已,这并不是你的错,我会让人给你送合适的衣服,你喜欢都可以随便穿,鞋子也是适合你的,哦对,你需要假发吗?”

温如瑾:“……”

我不需要,求求你,放过我吧,我还只是个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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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讨“客官不可以”这个卖B上位、装富二代的jian人的帖子,又因为一个惊天巨瓜而屠版了好几个网络论坛。

“震惊!!!千里送B的jian人竟然是个男人?是否应该改成千里送菊?”

“呕吐如果这就是‘客官不可以’的真正长相,你们能下得去嘴吗?”

“网游大神‘疾风剑’是否有眼疾?还是这人是个GAY?”

“恶臭!三百斤猥琐男竟然捏大xiong玩人妖号,论网络游戏里面的仙女姐姐背后到底藏着什么样的猥琐男。”

“没想到啊没想到,所以‘客官不可以’到底是如何上位的?又是如何弄到那么多钱的?”

这些帖子的出现只有一个原因,那就是人肉温如瑾的网络道德卫士,终于人肉到了温如瑾的照片。

哦不,准确的说应该是温如瑾减肥之前的照片,或者说是原身最丑的那时候的照片。

这些帖子直接让一众人士大呼“恶心”“呕吐”“猥琐男去死吧”。

“我要吐了,真的,他是吃了屎吗脸长成这样?”

“现在我相信他卖B是谣言了,他根本就没有B。”

“比起这些,我更想知道‘疾风剑’他们知不知道这个美艳的游戏角色后面藏着这样一个抠脚猥琐男?”

“我觉得‘25年单身手速’他们应该已经去医院洗眼了,不说了,叫号到我了,我去洗眼了各位。”

“去死吧猥琐男,长成这样还敢活着,简直就是在污染空气。”

“呕,我吐了,不开玩笑。”

“好油腻,胖就算了,脸还那么多痘痘,他都不会为自己的外表感到不舒服吗?”

“长得丑不是你的错,长成这种恶臭模样还人妖号骗人就是你他吗的不对,出门二百码,去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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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牵扯到“人妖号”“网络照骗诈骗”“死肥宅”“猥琐男”等等网游热门因素,又因为江湖这款游戏自上市以来就受到了极大的关注,导致这件事情很快就成为了舆论的焦点,所有人都在讨论“到底玩网游,要不要玩人妖号”,“玩人妖号算不算骗人”等热门话题。

这样的讨论很快引爆网络,毕竟在网络这个虚拟世界之中,被照片骗了的人也不在少数,无辜委屈的受害者总得找到一个发泄的机会。

这件事情本来就已经被众多人关注着,而在几个微博大V转发并正锋相对地评论之后,更是引发了全民讨论的热潮。

有些大V说:“不论他现实生活中是不是猥琐男,长得好不好看,玩游戏他有权利选择游戏角色的性别是男是女,这只是个人的爱好而已,比起他的小小癖好,你们这些人肉他人的才是渣滓。”

也有些大V说:“猥琐男玩人妖号骗网友就不是渣滓了,你收了多少钱你替他打抱不平?”

“这种猥琐男、死肥宅,就是在危害社会,让他臭死在家算了,还跑来网络上恶心别人。”

……

“希望有些人可以克制自己的戾气,网络是大家的网络,而不是你自己的,不论美丑,都有权利网络冲浪,OK?”

“有些肤浅只看脸的外貌协会才真的是恶臭,人家就喜欢玩美女账号怎么了?怎么了?吃你家大米了吗?”

“这件事情难道不应该是说明了之前说这位玩家勾搭男性玩家的帖子是谣言了吗?为什么你们的关注点竟然转变到咒骂对方男人玩女号上面来了?”

“严重怀疑是不是有人在搅混水,故意转移观众视线。”

“造谣司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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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众人口中的“猥琐男”“死肥宅”早已经今非昔比了。

人们的讨论似乎和他没有关系一样,他依旧在运动,因为不断地加大运动量,再辅佐高蛋白低脂肪的饮食,他突破了瓶颈期后,瘦的更快了。

现在的温如瑾依旧有一百八十多斤,但是一米九二的他看起来再也不是个大胖子了。

体重身高比并不是绝对的。

如果是一个虚胖的胖子,那么他的重量都在脂肪和肥肉上,但是现在的温如瑾,他身体的重量都是因为结实的肌肉。

随随便便用力,就会体现出蓬勃的肱二头肌,已经渐渐明显的人鱼线和四块腹肌……

直播间的观众们一边欣慰于主播果然坚持住了,瘦的真快,主播瘦下来好帅啊,但是另一边又抱团生怕没有捂住他们主播的马甲。

“网络世界真的好恐怖,我们主播做错了什么?”

“不就是肥肥不小心戳到了女号吗,有必要吗……”

“哇,不要讨论那些sha逼啦,看我们主播,我们主播的脸是不是少了很多肉肉。”

“楼上,主播现在勉强可以说是棱角分明了,准确点说是五官端正了。”

“tiantian,嘻嘻嘻,主播别怕,我们撑你。”

温如瑾还是那句话:“值得担心的人,并不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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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日,一条新闻猛地登上各大官方媒体的了头版头条。

“男子斥巨资怒发律师函十万余张。”

“将十万余网友告上法庭的神秘男子,究竟是为了什么?”

“据报道,近日有许多群众忽然收到了来自同一个人发出来的律师函。”

“面对网络不实言论,是否应该较真到底?”

“面对网络暴力,应不应该硬起来?”

“你并不是独自一个人,你还有法律。”

“解气!男子高薪聘请国内顶尖律师十余人状告十万网友。”

……

这一类的新闻忽然就席卷了整个网络。

而之前还闹腾着人肉啊、教训啊、霸凌啊等等的网友们,在现实生活中受到律师函之后,整个人都蒙圈了?

律师函!?我犯什么事了?

我不就是在网络上快乐地瞎比比多了几句吗?

我不就是说那个臭逼臭的可以当门神辟邪吗?我说错了吗?没错啊,他确实很丑啊,电影里的鬼都没他丑呢,他确实可以辟邪是不是吗?

什么鬼?我伤害到他的自尊心了还要我赔偿心里损失费?有病吧他,长得丑还不让人说啊。

啊?你说我拿他的丑照当表情包是不对的?什么啦,大家都在用啊,这个表情包好热门的有木有?

我在帮他出名耶,我这是让他红起来啊,什么?侵犯了对方的肖像权?

胡说八道些什么啊,那里有那么严重,明明大家都在用这个表情包啊?又不是我人肉出他的照片,全网络在传他的照片啊。

关我什么事哦,我不就是吃了个瓜吗还得让我吐出来不成?

以上,就是众多在网络上肆意“行侠仗义”,在现实生活中“躲在龟壳里做人”的键盘侠们收到律师函之后的真实反应了。

永远不知道自己错在哪里,永远觉得自己没有错,永远觉得事情么米有那么严重,永远觉得是对方太脆弱了经不起玩笑。

可是,受害者说:“我不要你觉得,我要我觉得。”

作者有话要说:修补一个BUG:

经了解,关于“网络暴力”的诉讼案件,胜诉之后可以要求侵权方报销诉讼费用和律师费用。

所以勇敢维护自己的权利,并不会让自己破财,很抱歉之前没有了解清楚,此处修补该BUG。

另外,鼓励小天使们在合法权利受到侵害时,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权利,在此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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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好累呀,更新晚了超级抱歉,给前五十个小宝贝们发个红包。

下章完结这个世界,再解释一下这几天的情况,么么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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