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进山(1/1)

最后一切装备调试完毕,洛旭检查无误后,把一切设备通过eno)和数字表面模型(d**),经过处理就就可得到真实的三维地形图。

准备完毕后,洛旭好好做了顿美味的晚餐,这次他设计了一个自动喂食机,每到固定的时间就会自动放出猫食、饮水,他离家一周两周也不用怕小猫被渴死饿死了。

第二天早上五点半,杨剑就来到小区下面接他,所幸昨夜洛旭就把所有东西准备完毕放在一旁,此刻只需背上东西下楼即可,也没耽误多少时间,坐上车两人朝预定好的位置驶去。

“算下来,你我、老班长、管小怡、任凯、贺俊波和他女友,还有我的两个朋友,总共九个人。”

“九个人啊……”

洛旭摸摸下巴,不置可否。

杨剑继续吹嘘道:“我那两个朋友可是资深驴友,神农架什么的都是当成后花园随便乱逛,可可西里也不在话下,听说下半年还打算到亚马逊丛林去探险。”

洛旭眼皮一弹,本来他还没什么担心的感觉,此时听到杨剑的吹嘘反而升起了不详的预感,忍不住打断他的话:“你不会是在吹牛吧”

“吹牛怎么会,我可是句句都是实话……”

听到洛旭说他是在吹牛,杨剑差点气炸天,叽叽咂咂反驳起来。

两人说说停停来到市区收费站旁边的休息区,在这里见到了杨?ahref="."target="_blank">.谥械淖噬盥坑选?br/>

一眼瞧过去还真觉得杨剑说的不错,一身防虫野战服,软底山底靴,斗大的背包,给人装备精良冲击感,一看便有种资深驴友的感觉。

“哎,我来介绍一下,这是沈卓、毕易,都有五年经历的资深驴友。”

“这是洛旭,我的大学室友,算是我的老同学了。”

双方一见面,杨剑连忙热情介绍起来。

“你好!”

“你好!”

双方互相握了握手,算是打了个招呼,叫做沈卓的驴友,约有三十多岁,皮肤黝黑,身材壮实,两眼炯炯有神,让人一见便印象深刻。而站在他身边的毕易看起来就年轻多了,估计与洛旭他年纪相差不大,都在二十四岁左右,皮肤是健康的古铜色,身材与沈卓相比毫不逊色,样貌英俊,说话客气,绝对是吸引女人的最佳对象。

这时不过刚到六点,天色渐亮,晨光降临,休息区的车辆也慢慢增多起来,四人不好站在休息区进出口等待,就到休息区里面的24小时快餐店里坐下。

大家都还没吃饭,杨剑自作主张点上九人分量的早餐,然后一一拨打电话询问还没到来的其余人,等到众人喝完一碗稀粥的时候,剩下的五人竟然一起到来。

三女两男一起走进来目标显眼,叫杨剑一下子看见了,兴奋地挥手示意,五人很快来到餐桌前。

老班长简隐一头如丝的黑发随风飘扬,细长的柳叶眉,挺秀的瑶鼻无一不显示了这是一个极为漂亮的女子。而跟随在她后面的管小怡给人的感觉就更加吸引人注意了,如雪玉般晶莹的肌肤和完美的瓜子脸配合在一起,一股清纯的感觉油然而生,再加上双马尾的违规设置,可爱、清纯两个词仿佛就是为她设定的。

至于再后面的三人,任凯、贺俊波虽然是同学,但与洛旭不熟悉,四年里话也没说上几句,所以洛旭眼神自动进行忽略,而贺俊波的女朋友,嗯,马马虎虎,普普通通没什么好看的,洛旭直接无视。

看起来简隐和管小怡太过出众,让坐在椅子上的沈卓和毕易也震惊了下,不禁都站了起来。

“啊,你们总算来了,嘿嘿,我来介绍一下……”杨剑作为发起人,当然主动向双方介绍起各自的名字起来。洛旭则坐在原位没动,他刚才一抬头便见到管小怡惊喜的目光,不由心虚地低下头去,强自镇定喝着稀粥,才喝上一口就反应过来,“晕,我怕什么啊老子连鬼都不怕,还怕一个小姑娘”虽然想这么想,终究还是没鼓起勇气抬起头来。

简隐作为老班长,姓格大方,当下直接坐在洛旭边上,微笑道:“洛旭同学,好久不见了。”

“咳咳,是好久不见了,简班长别来无恙”洛旭放下瓷碗,勉强笑道。

“我呀,过得马马虎虎吧,倒是听说你开了一个手机店”简隐脸上始终保持着笑不露齿的微笑。

“也不算是手机店吧,电子产品什么都卖点。”

洛旭很不喜欢简隐这个人,总觉得这个女子美丽的微笑下尽是虚伪的表情,一句话概括,笑得太假!

“是吗如果以后我的手机坏了,找你免费修理一下不要拒绝哦!”

“班长,手机坏了修什么啊,我直接给你买个新的不就行了嘛!”

洛旭还没说话,旁边的任凯就插嘴道,他一脸得意,身上穿着价值不菲的高级西装,就像参加舞会的成功人士。不过洛旭忍不住吐槽,你妹的,我们这是去野营啊,不是去西餐厅啊,你穿成这样是想与野狗野猪约会吗

不管洛旭内心如何吐槽,表面上不动声色,也不接茬反驳任凯的话,淡淡一笑喝着自己的稀粥。简隐也不好冷落其他人,借此与他人交谈起来,让洛旭乐得清静。

坐在对面的管小怡时不时地看上洛旭一眼,眼神里充满了交谈的渴望,可惜洛旭要不视而不见,要不左顾右盼,就是不与她做眼神上的汇聚,令得管小怡眸子黯淡不少。

众人很快吃完早餐,走出快餐店,开始分配车辆。洛旭当然还是坐在杨剑的陆风x8上面,毕易和沈卓唯一熟悉的就是杨剑了,也坐在杨剑车上。其余五人坐上任凯的宝马x5,两车一前一后使出收费站,向着横山地区驶去。

路程有70多公里,差不多需要一小时的车程,洛旭起的这么早,干脆坐在副驾驶位置上闭目养神,迷迷糊糊感觉没过一会儿,就被杨剑摇醒了:“喂喂,虚爷,快起来,我们到了。”

“嗯,到了吗”

睁开迷茫的眼睛,洛旭朝外一看,外面是个破烂的小山村,两辆车子停放在一个露天农家小院里面。

下了车,众人已经聚集在一起,杨剑大声说道:“目的地我已经和大家说了,徒步快点的话差不多需要九个小时,所以我们要尽快出发,大家赶快收拾好装备。”

众人闻言开始收拾装备,洛旭趁机走到杨剑身旁:“车子停在这里没问题吗”

“没问题,我早就联系好了,这是护林员的家,车子停在这里有他家人看管。”

“那就好。”

收拾好东西,两个资深驴友与杨剑对照了下地图,一马当先走在最前,其余人跟随在后面走进林区。羊肠小道的周围,尽是各种绿色植物,还有说不清的花儿争先开放,互相绽映,引得从没到过大山的众人惊喜连连。等到偶尔身边扑过一只野鸡的时候,彻底把众人的热火引燃了,任凯叫叫嚷嚷要去捕捉野鸡,贺俊波也伸展腰肢说要今晚烤野鸡,把他的女朋友李乐乐听得两眼放光。

最后还是毕易跑过来阻止他们,苦笑道:“大家等等,不是我打击各位,实在是想赤手空拳捉到野鸡根本是不可能的。”

任凯和贺俊波一听才意识到他们手里根本就没有任何工具,不由大感无趣,心里的热情也降低下来。

“好了,好了,大家继续前进,注意脚下!”杨剑站在前面意气风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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