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章 喜欢(3/4)

安梓杰就微微笑着,听着莫成俊讲着他们儿时的趣事。

“我虽然比栖栖大几个月,但是,栖栖她其实很多时候更像姐姐。我们爸妈都很忙的时候,都是她照顾我多一点。”

“你看这一张,就是初中的时候,她第一次煮的面。她去外婆家学了回来,硬要给我煮。”莫成俊给安梓杰看了一碗面条的照片。

“不过现在想起来,我觉得她就是拿我试毒的,连续煮了好几次,煮的好吃了,才回去给林阿姨林叔叔煮。”

“莫成俊,从小到大,你没有喜欢过栖栖吗?”安梓杰看着莫成俊对以前的事记的这么清楚,说起来绘声绘色,忍不住问了一下。

“没有。”莫成俊很果断的回答。“我们之间是家人,永远的家人。”

“真的?”安梓杰

“真的,骗你干嘛?我要是喜欢栖栖还会让你住我家。想什么呢。我们从小一起长大,在娘胎里就认识了,其实除了没有血缘关系,我们和亲兄妹没有任何区别。”莫成俊

安梓杰半信半疑点点头。

“其实,我喜欢星辰。”莫成俊

“你喜欢星辰?”安梓杰不可思议

“你不要那么惊讶。我其实喜欢她很久了。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就喜欢了。一直希望会有机会再遇见她,托栖栖的福让我遇见了。”莫成俊

“就是她帮你抓小偷的时候?”安梓杰

“对呀。说来也神奇,初中开始就经常听栖栖把星辰这个名字挂在嘴边,没想到,到现在我和星辰才真正认识。”莫成俊

“可能这就是缘分吧。有缘千里来相会,无缘对面不相逢。”安梓杰

“可能是吧。你不在知道,那一次,周围那么多路人没有人伸出援助之手,只有她,明明挺害怕的,拿着自己的书包就抡那个小偷。”莫成俊

“那你既然那么早的时候就喜欢她,为什么不赶紧表白啊。”安梓杰

“表白,你怎么不表。”莫成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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