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1/4)

这是到英国后,第一次吃这么热闹的饭。

可是白耀看出来了,宋眠玉并不开心,没有之前那种鲜活感了。

“眠眠,你该多出去,交交朋友。”白耀临走时这么跟他说。

宋眠玉终于独自出门了,牵着小垃圾遛狗。

他住的小阁楼前有一个邮箱,铁皮的,刷着深蓝色的油漆,看上去有些年头了,漆都掉了。

也许已经废弃。

这个小镇草坪很多,犹如绒毡铺地。

宋眠玉坐在草坪上发呆,小垃圾趴在他身旁,悠闲地摇着尾巴。

他遛狗遛到了剑桥,去看了国王学院和康河,河里有人泛舟,大约是学生,很年轻,一头卷发金毛。

宋眠玉长得好看,似乎人类的审美没有国界,河里泛舟的人向他挥手,邀请他一起,还夸他的狗狗可爱。

而且用的中文,虽然磕磕绊绊。

回去之后,宋眠玉把这件事跟程鑫说了。

程鑫说,你真以为是因为你的狗可爱?

还开玩笑骂他,没把外国小卷毛拿下。彼此都没有提及萧如翡,仿佛这个人不存在。

今天宋眠玉在外面买了很多明信片和邮票,他很老土,到一个新地方,像旅游一样,买了一堆小东西,都是地方文化周边。

明信片很漂亮,有一张是康桥。

他写了一张,丢进了那个破旧废弃的邮箱里。

明信片丢进去的瞬间,好像所有的思念都有了着落。

于是他开始假装给萧如翡寄明信片,写上只言片语,收件地址却都是他自己家里那处房子。

如此过了很久。

宋眠玉已经对剑桥十分熟悉,大大小小的街道,能骑自行车去到的地方,他全都去了。

牵引绳捏在手里,他单手骑车,牵着小垃圾。

他在这里没再叫过小垃圾的英文名,入乡随俗,叫它cookie。

“剑桥的风景很好,只是你不在我身边。”

这天,宋眠玉又把一张明信片投入邮箱。

他刚准备离开,就看见一位带着礼帽拄着拐杖的老绅士走过来,把一个牛皮信封丢进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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