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转发(1/3)

网上关于录音是否能当证据上法庭的有很多说话,有说可以的,有说不可以的,答案很乱。

沈原椰之所以选择录音也是为了多一重保障。

听着对话里完整的内容,就算不能当证据,也可以在微博上放出去,这样就可以证明了。

侵犯名誉权这个基本一告一个准。

赵秋露的微博已经转发超过一千,她之前已经截图,而且那么多人都看到了,压根不可能作假。

以防万一,沈原椰还是决定咨询相关人士。

手机里唯一一个和这种事情挂上钩的江畔就被她翻了出来。

两个人的对话还是止步于上次的思想觉悟。

她想了想,先发了一张表情包过去,探探对方人在不在,在就问出问题,不在就等一会。

江畔果然不在。

当然是不是不想回复,她就不清楚了。

沈原椰将手机丢在一旁,去厨房给自己准备了点吃的,今天没买东西,还是昨天的火龙果和猕猴桃。

好在水果也吃惯了,没什么感觉。

……

刘河阳从审讯室里出来,“他认了。”

这个人可是嘴硬得不得了。

这起案子是一家三口灭门案,最小的孩子不过只有三岁,才刚上幼儿园,就被残忍地杀害了,案发现场简直血腥一片,看不过去。

他们抓到他的时候,这个人还在喝啤酒吃烤肉。

带回来审讯室足足三天,这个人就是不承认。

虽然不承认也能交由检察机关,毕竟证据确凿,他反驳也没用,但他们还是想让他认罪。

这第四天,可算是承认了。

江畔说:“整理好资料,送到检察机关去。”

刘河阳点点头,忽而看到那被压在文件冒出一截的手机,“队长,你的手机刚刚震动了一下。”

“嗯。”

刘河阳离开了办公室。

江畔抽出来手机,屏幕还没解锁就看见了上面的微信提示,沈原椰的名字异常清晰。

居然也会主动找自己?

江畔顿了一下,解锁点进去。

看到仅仅只有一张表情包,他又微微皱眉,“被盗号了?”

沈原椰的性子虽然没有深相处过,但可不是个这样的性格,虽然她之前好像也发过表情包。

他发过去一条消息。

对面显然是人在的,很快就回了:“江警官,有事请教一下,录音可以上法庭当做证据吗?”

江畔没料到是这个问题。

他指尖微动,回:“看情况。”

沈原椰:“什么情况?”

江畔停了片刻,才回给她:“一般情况下,录音的获得途径合法,没有经过剪辑等外部因素,是可以呈上法庭的,但是否作为有效证据并不一定。”

对面久久没有回复。

江畔又发过去:“只要对方没有相反的证据,无法证明录音是假的,那么可以当做证据。”

对面回了个谢谢。

录音和偷拍这样的,在个人隐私方面有要求,所以呈上法庭时也有不同的判断。

有的只能被当做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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