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呀,这就是爱情啊!(求鲜花,求收藏!)(1/2)

“既然曹总喜欢拿合约说事,那咱们就好好聊聊合约!”

“按照合约,公司应该在签约一个月内给我发一首主打歌!”

林远看着曹乐乐,问道:“曹总,留给公司的时间不多了,你打算什么时候给我发歌啊?”

曹乐乐眉头紧锁:“你现在情况,就算公司给你歌你也唱不……”

林远抬手打断她:“唱不唱的了是我的事,曹总只要安排帮我发歌就行!”

“不可能!”曹乐乐直接拒绝。

曹乐乐虽然不知道林远打的什么算盘,但是这歌肯定是不能发的!

金石娱乐是娱乐圈三大音乐巨头之一。

如果发出去一首比噪音还刺耳的歌,那她这个总经理的位置就别想坐了!

林远见状,转身准备往外走。

“那就只能走法律程序了!”

“对了,劳动局那边我也得去走一趟!”

“金石娱乐用虚假条件欺骗艺人签约,我想他们肯定很愿意抓这个典型!”

“等一下!”曹乐乐猛地站了起来。

她深吸一口气,咬牙道:“解约事关重大,我必须请示董事会做决定!”

林远停下脚步,笑着转了回来。

“没关系,我现在最不缺的就是时间!”

“聊完了合约,咱们再来谈谈赔偿的问题吧!”

说完,他伸出一根手指看着曹乐乐:“我要一千万!”

“不可能!”曹乐乐想都没想就直接拒绝。

林远点了点头,然后掏出手机。

“我记得那天红姐好像报警了,这么多天都没有结果,我得打电话催一一下!”

“还有媒体那边,我也得打个电话说一声!”

“一个歌手竟然在自己公司喝水中毒,这这种新闻肯定能卖个好价钱!”

曹乐乐听完脸色骤变:“你疯了吗?”

林远冷冷的看着她,反问道:“你觉得我这么做不对?”

曹乐乐顿时语塞。

她心中将田丰祖宗十代都骂遍了!

“这么多钱,不是我能做主的!”

“一百万,这是我的极限了!”

听到这话,林远心中顿时松了口气!

田丰肯定已经来过,并且跟曹乐乐说过他的态度了。

既然她愿意保田丰,那件事就好办了!

林远冷笑一声:“你当我是菜市场呢,还能讨价还价?”

“这一千万是封口费!”

“只要你们给钱,这件事我不会再多说什么!”

“否则,后果自负!”

说到这里,林远看了一眼手表。

“我现在去楼下收拾东西,你有半个小时的时间考虑!”

“半个小时之后就不是这个价钱了!”

说完,他推开门朝外面走了出去。

砰!

曹乐乐气的在桌子上重重的拍了一下!

田丰从休息室里出来。

他看见曹乐乐怒不可遏的样子,眼珠顿时一转。

“这个林远太不像话了!”

“他吃了雄心豹子胆了敢这么对你说话!”

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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