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蔷薇又叫买笑(1/1)

此后不久,俞笙婉看见互联网上开始不断有关于她和江昊年的绯闻被杜撰出来,想着这样也好,这样一来转移了舆论的注意力,起码保全了一个章无咎。想到那个老人,俞笙婉心里忍不住一阵哀哀叹息。不能去探望,不能关注,甚至连一通电话都打不过去。

章羲和并没有因为上次在咖啡店的谈话而对俞笙婉印象改观,这般美丽的女子,似乎真的如同乔特鲁德皇后一样,总是带着隐隐的不祥。所以俞笙婉打来电话,他总是礼貌而又淡漠地保持戒心。

江昊年倒是打来电话,不提机场外的发生事情,更没有提自己的伤势,语气一如既往无喜无嗔:“小婉,你的退出让任子谦很为难。”

笙婉也不管:“你的伤怎么样了?”

闻言,那边隐隐约约有些愠怒,“谁和你说我受伤的事情?”

“江昊年,我不是小孩子了,我知道自己在干什么。”俞笙婉不愿扯上任笑笑,便将话题带过,“有时候想着,只要不演戏,就是现在嫁了人,也不是不可以的。”

“小婉,你不能太任性。实在不要演戏,出国读书也是好的。”江昊年身边似乎有人走过来,脚步很轻,可是高跟鞋哒哒哒哒的声音还是可以清晰辨出来。

“江昊年,你有客人吗?”

“是你陆姨。”

“花收到了吗?”

“收到了,已经让人插起来。”

“是麝香百合哦,花筒很大的。”俞笙婉看一眼自己房间中的花,继而问江昊年,“窗前的蔷薇开花了吗?”俞笙婉在江宅的房间开窗便有一大丛蔷薇,花期的时候和楼下的大片海芋夭夭相映,都是一片灼目的红色。

“已经到花期了,自然花开满园。小婉,你陆姨找我有事情。”江昊年的口气波澜不惊,似乎只要俞笙婉不再提他的枪伤,他便会一直平静下去。

“那你忙吧”,说完便挂了电话,心里很空茫,不知道下面要干什么,窗外是酷夏亮烈刺眼的太阳,有大片阳光穿过蓊郁的树木间隙射进室内,厚重的窗帘上有一块块光斑明明灭灭,有透明的阳光落到矮几上的花瓶上,瓶里插着大捧百合,静静散着淡淡的却清雅的香气,上午俞笙婉出门买了两大束百合花,一束送到江宅给江昊年,一束自己带了回来用清水养着。她觉得这巨大的空间里只剩自己和这束百合两只活物,家具还有这茫茫的空间都似庞然大物,又静寂又恐怖。

助理上午来给她送一些落在剧组的东西,主要是一些国外进口的化妆品,有乳液粉底液还有一瓶香水,零零碎碎倒也有一大袋,大多是陆雅言给她置来的东西,对方离婚后云游八荒,回来时总是会想着给她带东西,俞笙婉不关注化妆品,她够美,要命的是她还那么年轻,天生丽质难自弃,所以很多化妆品一直束之高阁,男助理细心,给她收拾过去的东西又收拾了回来。

俞笙婉和现任助理并不亲,平时交谈也少,这次他在临走时难得多话,告诉她一句:“俞小姐,你不必被网络上面的东西困扰,这两天我们便会解决。”

俞笙婉当时正捧着买来的花端详,听到他的话不由得手下一重,折断一支花茎,拿着残花有些失神:“我没有被困扰呀。”

“江先生担心你会受到影响。”

“呵,我自己的事情,管别人怎么写去。戏子本来就是要娱乐大众的。”俞笙婉将手中的白色花朵插进花瓶中,“陆先生,请转告江昊年自我保重。”

对方便不再说什么,俞笙婉看着他小心地换鞋开门离开,关门的动作很轻,三十几岁的男人,已经能够做到做任何事情都滴水不漏,端的很稳,和他的主人越来越像。

隔了两天是《哈姆雷特》剧组的庆功宴,即使换了替补,可是此剧在各地的演出是很火爆的,尤其受到了高校师生的认同和热捧,任子谦当初的预计没有错,这学术的东西,转到最后,还是有回归传统的时候。导演是新生代导演中一个很有锐气的实验派,此番倒是敛了锋芒专心探索古典主义,对俞笙婉的表演非常肯定,于是也请了她参加晚宴,很正式地送来请柬,言辞委婉,希望其拨冗参加。掂了掂烫金的请柬,好似拿了张喜帖一般,俞笙婉心里竟然是很高兴的,甚至难得打开衣橱挑选衣服。

她已经瘦下来,同之前与章无咎在一起的时候完全不同的体形,从前的衣服甚至还显大,有几件过去极其贴身的礼服现在穿起来垮垮地垂着,一点都撑不起来。陆雅言上回见她,忍不住过来靠一靠她,“笙婉,我宁愿你像上次我探班时的样子,肥肥的好像粉团婴儿。”

俞笙婉不禁苦笑:“陆姨,那样恐怕我得穿越回唐朝才能迎合世人。”

陆雅言仍旧心有不甘,抓起她的手看,“都瘦的爆青筋了,这样子不健康。”

“我没有减肥,这里……”俞笙婉指了指胃部,“这里最近一直不舒服。”

“要不你搬来和我住,有朋友送了一些好的食材,我最近一直在煲汤喝。一起住,我给你煮东西吃。”陆雅言知道章无咎的事情,也知道俞笙婉是一个情绪化的人,她迅速消瘦下去一定与章无咎有关。

“陆姨,我才不要和你一起住,我不想你天天藏着掖着躲狗仔,何况……”俞笙婉狡黠一笑,一双大眼睛微眯起来,“何况我才不要干扰你艳遇。”

“艳遇?笙婉,我哪里有艳遇?”

“有人和我说前些天在恒隆看到你和某男士很亲密呐,据说该男士很体贴,主动买单加拎包,陆姨,人生得意须尽欢。”

“你身边还有这样八卦的人?明明你就是一名新闻制造者,怎么还有人愿意顺便来关注一下我了?”

“那个奥菲利亚你记得吧,复仇王子的情人,扮演着是那个小小的丹凤眼姑娘,华田啊。她告诉我的。”《哈姆雷特》首演的时候,陆雅言和任子谦一齐到场观看了演出,谢幕后陆雅言更是到后台给剧组成员送了宵夜。

“记得,那是个漂亮的女孩子,”陆雅言想了想说,“在恒隆我倒是没有注意到身边有认识的人经过。”

“她很精灵的,就像是另一个小可!”俞笙婉微微有些兴奋,竟然脱口说出小可的名字,说完自己也呆住,怔怔地看着陆雅言,“陆姨,不知道小可现在怎么样了?”虽然她自己明明就知道小可现在的情况只用四个字便可以轻易概括——下落不明。

陆雅言忍不住叹了口气,从坤包里掏出一个相机递给俞笙婉。

俞笙婉不明就里接过来,是一个很普通的索尼卡片机,天蓝色,笙婉觉得眼熟,突然想起来小可也有一个蓝色的相机,平时休息的时候,她喜欢拿来拍一些生活中很琐碎的小细节,还配上文字传到博客里。

按下按钮,浏览里面的照片,笙婉惊得捂住了嘴——相机里漫天铺地都是俞笙婉,她拍戏的,她卸妆的,她微笑的,她困倦的,她休息的,从剧组到家里,从工作到生活,不一而足,关于俞笙婉每一个最微小的细节都囊括,这些影像带着时间的厚重感沉甸甸地砸进俞笙婉的心里。

因为拍的很隐秘,有些照片角度选择的并不好,还有好些失焦模糊掉了,可是不能否认,这只相机中的照片真实记录下了最生活化最私人化的俞笙婉。

这几年来,能做到这般事无巨细的完整记录她的生活的,只有一个小可而已。

陆雅言看着俞笙婉,眼神复杂:“笙婉,你看,爱你的人都会选择用这样的方式来倾慕你。”

俞笙婉惊魂未定,有些不敢置信,“陆姨,这是怎么一回事?”

“你的前助理爱你,笙婉,可能事实有些残酷,可是我觉得你有权利知道,”陆雅言将相机拿回来重新装回包里,“笙婉,事实就是,小可爱上了你,然后被江昊年处置,她和李哲一有一样的选择和相同的结果。”

俞笙婉彻底呆住,一阵恶寒从脚底一直扶摇直上,惊得天灵盖都一片冰冷。

命运并没有多少新奇怪异的花招,俞笙婉自己都不禁要暗笑,两次被爱,施爱的有男人也有女人,都有照片,一张张照片花哨地记录着她生命中某一个状态,某一段人生。

静止的、沉默的、内在的,以色彩,以神眼,以心思,以一个不期而遇的瞬间。

等到真相昭然的时候,她反而不怕去面对那些关于过往人事的回忆,尽管清楚地知道,能够放进心里够足拿来回忆的,大抵都是一些业已衰微的近乎萎顿的前尘往事,记得与不记得都没有什么关系,因为只有回忆最没有威胁。

任笑笑小心翼翼地问她:笙婉,李哲一离开后,你有没有感觉过很寂寞?

其实寂寞这回事,纯粹是与人的心境相契合,李哲一在的时候,又何尝不会感觉寂寞?寂寞压顶,简直需要靠酒精才能镇住神,即使留了一丝神魂清醒,却也酿成了大错。

俞笙婉曾经独自想过,假如没有遇见李哲一,她这一生大概便不会走得这般崎岖险峻了吧?可是这个男人在她生命里到底充当了什么角色,连她自己也说不清楚。

关于李哲一,她确定此生唯一不忘的,一定便是那场相当无味的性爱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