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1章 补给到手,林丹汗的进击(1/5)

两份奏疏,崇祯只是瞟了一眼便放在了龙案上。

两份奏疏的内容差不多,喀喇沁部的奏疏说自己驻牧地大旱,缺少粮食,请大明卖一些给他们。

而袁崇焕的奏疏则是说接到了喀喇沁部的买粮请求,考虑喀喇沁部的地理位置,

以及与大明、建奴的关系,请朝廷允许他卖粮给喀喇沁部三十六家。

崇祯虽然表面很平静,但心中却是翻起了惊天骇浪。

历史上袁崇焕被杀时,罗列了九条罪名,分别是:

一、托付不效;二、专恃欺隐;三、以市米则资盗;四、以谋款则斩帅;五、纵敌长驱;六、顿兵不战;七、援兵四集、尽行遣散;八、兵薄城下;九、潜携喇嘛、坚请入城。

其中第三条就是关于卖粮给喀喇沁等东蒙古的事,因为粮食卖给了东蒙古,结果东蒙古又一转手卖给了建奴。

当时满桂上书说束、伯二部三十六家俱归于建奴,崇祯和朝廷的意思是不能卖,卖了就是资助建奴。

可袁崇焕给的答复是喀喇沁部三十六家原本是大明的藩篱,从未与后金相通,只是迫于建奴武力威胁,只是暂时归附。

如果不卖,会激怒东蒙古喀喇沁部三十六家,

这事后世史学家各有各的看法,有人说这是袁崇焕的无奈,因为朝廷军饷不到位,为了保证辽东军队的稳定,只能卖粮筹集军饷,以免发生哗变。

不管咋说,卖粮是可定发生了的。

可卖粮这事是发生在历史上的崇祯二年二月的事情,现在竟然提前了半年的时间。

历史的轨迹再一次发生了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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