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3/5)

“瞧瞧!”李山道,“那上面是不是你的手印,你再瞧瞧那上面是怎么写的

看了契约上的内容,陈凡气得差点吐血。

原主为了那么区区一百文钱,就卖了自己如花似玉的妻子。

让他更气的是,如果他违约需百倍奉还,且三日内还清。

逾期的话,怡春院照常要带走秦月柔,而陈凡则因为违约,怡春院就可以去官府状告他,他只能坐牢。

这简直是吃人不吐骨头的霸王条款,原主竟然盖手指印了。

陈凡都怀疑原主是不是不识字。

一百文的百倍就是十两银子。

如今这光景,一般平民,不吃不喝挣一年,都不一定攒得到十两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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