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章南疆篇(其二)(1/3)

景羽瞬间回忆起昨晚的事情,他是第一目击者,那个血淋淋的尸体历历在目。他的额头浮出一层细细的冷汗,景羽只好先低头干饭。

早饭吃完后,众人开始商量,景羽这才把昨晚的事情全盘托出,并且对这件事表示看重。定明司的本职工作就是负责解决这种怪物袭击人的事件,于是在商量一番后,景羽和凝曲留下调查,其余人继续上路,在交州的云端县集合。

官府开始发布宵禁的公文,在真凶未被查出的期间内,夜晚戌时之后不得出家门。

这下更多的人开始知道那件人吃人事件,整座城都稍有恐慌。

景羽向县令表明身份,决定协助官府调查。

首先调查死者家庭背景:李大同,平安县人士,原先是集市摆地摊的,后来去了一家商会当货物分拣。

那天晚上是同事聚会,没宵禁,加上李大同是独身,家里没有妻管严。于是喝到很晚才回家,走在大街上已经是酩酊大醉的状态。

却不曾想撞到那位僵尸拦路,他气从心起,一巴掌呼过去,结果被僵尸咬掉半块肉。李大同顿时醒酒,愣在原地,看着自己的手掌。

僵尸眼见猎物在发呆,直接扑上去撕咬,李大同苦苦挣扎,并发出惨叫。可是僵尸的力道是常人两倍,咬合力更是相当于一头鳄鱼。

景羽那时候就已经点碗面在外面吃了,最开始的惨叫他没放在心上,等到李大同全凭一口气吊着的时候,周围的人才感到警觉。

僵尸的样貌景羽记得一二,额头上有一颗痣,其余的面部特征被鲜血掩盖,看不清。

线索就这么点,以前的案宗也找不到类似的案件。

李大同是个倒霉蛋,第一位死者往往很难得出有用线索。

不过景羽倒是有一个想法,他看到僵尸的时候,它嘴里叼着一块肉,那块肉不是立刻就能吃下的。如果僵尸还有一定的智慧,那么逃跑途中一定会丢弃那块肉,或者路上会有一些血迹。

只要顺着昨晚李大同死亡的那条街往下追查,就能找到僵尸的栖息之地。

现实往往没这么美好,肉块没有,血迹只有寥寥几滴,而且那边是个岔路,根本不知道僵尸的方向。

县衙出动捕快地毯式搜索,终于在未时送来线索,有关一位目击者的。

目击者姓毛,以下尊称毛先生。

毛先生晚上起夜,厕所在屋旁,他揉着惺忪睡眼走出房门的时候。瞥到一个飞快移动的人影,是手脚并用的,并且身上散发着浓烈的血腥气味,让毛先生险些呕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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