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第九章.识字(1/2)

沈秀高兴地搬了凳子坐到傅春锦左侧。傅春锦换了一张白纸,提笔沾墨,侧脸认真道:“先从你的名字教起吧。”

没等她落笔,沈秀便拦住了她,期待地道:“我想先学阿姐的名字。”

“我的?”傅春锦颇是诧异。

沈秀点头,“我的名字简单,我画个圈儿,阿姐也能知道那是我的名字。”略微一顿,“阿姐的名字我只认识一个‘春’字,每年春联都有。”

傅春锦哑然笑笑,“好,阿姐先教你剩下的两个字。”说着,她端端正正地在白纸上写下了自己的名字。

沈秀比平日学得认真,紧紧地盯着白纸上的一笔一划,生怕少看一眼,便不记得这三个字是怎么写出来的。

“拿着笔,这样握。”傅春锦写完之后,把毛笔递给了沈秀。

沈秀起初像是握玉米棒似的拿着,傅春锦倒也不笑话她,温声细语地拨弄她的手指,将毛笔拿捏好。

完了,完了。

傅春锦的手指纤长绵软,轻轻一触,都会让她莫名欣喜。沈秀捏好毛笔的瞬间,竟已忘了傅春锦先前是怎么写那三个字的,甚至脸颊还悄悄地在夕阳余晖中渡上了一层红霞。

沈秀突然坐得笔直。

傅春锦没有觉察到沈秀的异样,以为她是学书堂里的孩童,认真听讲,所以才坐得笔直。这态度,倒比那个不争气的弟弟好太多了。

傅春锦对沈秀的不禁添了几分好感,漾在唇边的笑意也浓了几分。她欺身靠近沈秀,握着她的手,在白纸上写出了一“丿”,那是“傅”字的第一笔。

傅春锦不知这一“丿”不单划在了白纸上,还划入了沈秀的心底。沈秀意识到了心间的滚烫,生怕被傅春锦看出来,便将脑袋往下沉了沉。

很快,“傅春锦”三个字便写完了,傅春锦松开了手,温声道:“你照着描一遍,我瞧瞧。”

“好……”沈秀绷紧注意力,照着傅春锦方才教的,一笔一笔地写完了这三个字。她发誓,这可是她这辈子写得最认真的三个字,虽说没有任何笔锋,却足够端正。

傅春锦很是满意,毕竟字如其人,没有笔锋倒也无碍,关键这一横一竖,不偏不倚,初学就能如此,已是不错。

满意归满意,傅春锦竟忘了夸她两句,沈秀低声问道:“阿姐,写得可成?”

“还是好看的。”傅春锦倒也不是敷衍她,沈秀这字雏形还可。

沈秀高兴极了,放下毛笔,握住傅春锦的手,“阿姐,我一定会好好学字的!你多教教我!”

夕阳余晖照在沈秀通红的耳沿上,落入了傅春锦眼底。

她……耳根子怎么那么红?

觉察掌心被沈秀熨得微烫,傅春锦忽觉耳根也烧了起来,不动声色地沉了声音,“今日先学到这儿吧。”说话间,极为自然地抽出了手来,她想,她定是不惯与人这般亲近,所以才有这种不自然的滋味。

她下意识地往晚上睡的地方瞥了一眼。平日她会带着鱼婶在这里过夜,都是她睡床,鱼婶睡边上的坐榻。

喜丫远嫁而来,第一夜就让她睡坐榻,未免失礼了些。

“晚上……你睡床吧。”

沈秀飞快地扫了一眼床,床很小,只能容下一人休息,她笑道:“阿姐看顾生意辛苦,你睡床,今晚我知道睡哪里。”

傅春锦满眼惑色,“坐榻很硬,我怕你睡不惯。”

“惯的,惯的!比坐榻硬的我都睡过……”沈秀这话冲口而出,忽然意识到说了不该说的,陈喜丫虽是捕快之女,也不至于像她那样大咧咧地睡树杈吧?

傅春锦眸光复杂,没想到喜丫平日竟还吃过这些苦。

沈秀心思飞快转动,急忙解释道:“小时候……贪玩……曾在郊外迷路过……我怕夜里郊外会出现野狼,便爬上了树,等爹爹来找……”

“哦?”傅春锦轻声应道。

沈秀也不知她是信了还是没信,这谎话果然说得难受,说了第一个,就要编第二个,她忽然开始犯愁往后的日子了。

傅春锦眼底漾起了笑意,“我原以为,只有我做过这样的事。”

“啊?”沈秀惊讶极了,没想到傅春锦小时候也这样顽皮过。

傅春锦笑道:“嗯,我也迷路过,那时候真的是怕极了。”

沈秀轻舒一口气,猛点头,“对!”

傅春锦哑然笑笑,突然觉得她与沈秀的关系近了些。不再像刚开始那样各自拘束,相处也比一开始舒坦多了。

“大小姐,晚饭好了。”阿庆的声音在账房外响起,他恭敬地腾出一手敲了敲门。

傅春锦敛了笑意,端声道:“端进来吧。”

阿庆端着晚饭走了进来,放在了桌上,余光忍不住小觑了一眼沈秀。没想到少爷未来的媳妇生得这般好看,他只觉羡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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