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21个疑点(2/5)

卡勒姆却有不同想法,眉宇微蹙,“柯克,从事件发生到我抵达现场,也就二十五分钟,最多三十分钟。”

“你现在是说,有人在如此短时间内,不仅杀人,而且隐藏尸体,并且清理现场......

0421个疑点

,瞒天过海。”

“这根本就是一个不可能的任务。”

“而且,尸体在哪里?凶手是如何在如此混乱、万众瞩目的情况下隐藏尸体的,我们没有看到尸体。”

三言两语,卡勒姆就抓住关键,事情确实充满疑点,无法解释的矛盾比比皆是,整个事件都显得古怪。

按照正常程序来说,警察应该让犯罪现场司前来收集证据,从蛛丝马迹展开推断,最后取得关键证据;但问题在于,目前一切正常,没有尸体也没有受害者,他无法立案,自然也就没有犯罪现场司。

柯克轻轻颌首表示赞同,“所以,我们需要找到目击证人。”

事情,藏着蹊跷——

本来,警察工作已经完成,他们确认了现场、询问了当事人,从现有证据来看,孩子恶作剧的可能性非常高。

一直以来,北美执法系统有这样一种说法,“没有尸体就没有案件”。

简单做一个举例,一名连环杀手投案自首,宣称自己谋杀三十人,但这不算数;最后法庭必须根据寻找到的尸体数量进行量刑判决,即使他说三十人,如果警方只寻找到八人,判决也就是基于八人来完成。

当然,具体案件具体情况,还可能存在变数,但基本规则确实如此。

眼前情况也是一样的。

尽管存在目击证人,但警察抵达现场后,没有找到尸体也没有找到受害者,这就意味着警方无法立案。

如果卡勒姆现在就离开广场酒店,他们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因为他已经按照规章制度完成所有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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