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二章 疏议论 (1/2)

让一个二十多岁的小娃,给他们讲述他们所提倡的祖宗之法。

本就是很丢人的一件事,若还让他给弄成了,那真是不如自杀算了。

但是这小子用太宗之诏令,去论述太祖之策,从而定义这祖宗之法。

这一招真是非常妙啊!

是一环扣一环。

“嗯...你说得确实有理啊!”

御史中丞吕诲抚须笑了笑,又道:“此条诏令确实是祖宗之法,但是你身为耳笔之人,应该知晓,律文之下,还有疏议。又作何解啊?”

这疏议首创于唐朝,在整个中华民族的法制建设上,是有着极大的影响。

简单来说,就是对律文的补充和解释。

谁也不能否认,太宗的这条诏令是对祖宗之法的最好诠释,不过张斐是从法制的角度去阐述,法制必须条例化。

于是吕诲以法制法,这诏令是为律文,那疏议呢?

疏议就是对律文的解释,可见这些官员可不傻,打到现在,他们也知道是在打祖宗之法的解释权。

张斐一脸从容澹定,反问道:“不知吕中丞对此有何看法?”

吕诲道:“祖宗之法与刑法有别,其作用主要是对于国家的建设和安定,祖宗之法的疏议,就应该是太祖太宗所行政策。”

不少官员闻言,是纷纷点头,面露微笑。

但是门外的赵顼和坐在上面的王安石,则是略显紧张。

王安石是决不能认这疏议的。

若将太祖太宗的政策视为疏议,那就没得变。

这革新就得破故。

赵顼就更加不能认了,原本这祖宗之法还是模模湖湖的,他至少可以去争辩,这么定调的话,他就必须得认。

张斐摇摇头道:“我认为这不能作为疏议,只能作为一种参考,若是作为疏议,那将是违反祖宗之法。”

此话一出,全场人都懵逼了。

吕诲纳闷道:“你说什么?太祖太宗所行之政策,违反祖宗之法?”

那眼神仿佛在说,再给你一次机会,把舌头撸直了再说。

张斐摇头道:“我可没这么说,我的意思是,我们若是将太祖太宗所行之政策,去作为祖宗之法的疏议,则是违反祖宗之法。”

吕诲道:“你这与我说得有何区别?”

“区别大了!”

张斐向许止倩道:“劳烦许娘子,将红色标记的文桉发给诸位一份。”

许止倩点点头,捧起一沓文桉,一桌桌发过去。

门外的赵顼着急啊!

我的呢?

这事弄到现在,他也很紧张,可没有方才那般闲情雅致。

他不是局外人,恰恰相反,如今争辩得本质,乃是皇权与臣权。

还是许遵机灵,他知道皇帝就在边上,这些文桉,他也都是看过的,于是悄悄将手中文桉递出去。

赵顼激动翻开一看,失望之情,溢于言表。

这上面写得就只是太祖太宗的关键性政策。

说透了,大致可分为三条。

其一,武将势大。

解决之法为:崇文抑武。

其二,外重内轻。

指得就是唐朝的节度使和五代十国的藩镇割据。

解决之法为:稍夺其权。制其钱谷。收其精兵。

说得残酷一点,那就是让你除了妹子,其余方面几乎是一无所有,全都收归中央。

其三,君弱臣强。

解决之法为:分化事权。

这些政策,就是那条诏令的最好补充啊!

这不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吗?

等到他们看得差不多了,张斐才道:“这是我根据一些史料,总结的一些太祖太宗的政策,诸位可否认同?”

吕诲点点头道:“不错,不错,你这写得还挺详细的,此为疏议,难道不对吗?”

张斐反问道:“敢问吕中丞,这些政策,是不是都是对历史弊政的修改?”

吕诲点头道:“当然是的!”

张斐又道:“是不是也可以说是对历史的总结,取其精华,而去其糟粕。”

吕诲点头道:“也是可以这么说的。”

张斐环目四顾,又问道:“诸位可否认同。”

除王安石和司马光外,其余官员纷纷点头。

哎哟!你们两个老头是睡着了吗?张斐不依不饶地盯着他们两个问道:“似乎两位主审官并不认同?”

王安石、司马光太了解这小子,上回盘问林飞时,一个个看似八杆子打不到的问题,愣是给他扯上了关系。

面对这小子的问题,最佳的方式,就是能不答尽量不答。

他们主审官,又不是嫌犯。

这样就能够为自己留有回旋的余地。

官司打到这里,非常敏感,王安石也不敢尽信张斐。

可惜张斐盯着他们两个的。

二人无奈之下,是充满怨气地点点头。

好似受到莫大的委屈。

能不点,他们当然不点,问题是这不能不点,这真的是太祖太宗的政策,也是他们口中所提到祖宗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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