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第七章(1/5)

鹿桑桑十七岁的时候看上了一个人,那人叫段经珩。

为什么看上?

她小时候很喜欢狗,可是家里那个讨厌的鹿霜对狗毛过敏,所以她不能养。

有一回鹿桑桑在小区外面看到一条受伤的流浪狗,她很想带回家,但她怎么软磨硬泡她妈妈都不允许,后来还朝她发了火。

可鹿桑桑回家后还是惦记,于是她偷偷跑了出来想着把狗看住,然后再找个愿意养狗的朋友带回去。

但没想到,她回去的时候遇到了段经珩。

他说他要把它带回去治疗,还要收养。当时她看着段经珩温柔善良的脸庞时,少女心都要蹦出来了。

突然就迷上了吧。

她想,怎么会有这么温柔这么善良又怎么好看的小哥哥呢。于是后来,她发起了猛烈的爱情攻势。

当时她还在上高中,段经珩比她大三岁,在读大学。

段经珩大学虽在本市,但毕竟不是同个学校,鹿桑桑担心他在大学里被其他人先拿下,所以有一次就带着几个朋友一块,直接在他学校人流量最多的地方拉上了俩横幅。

第一条横幅:【段经珩,鹿桑桑喜欢你!】

第二条横幅:【全体师生注意,段经珩已被预定!】

简单明了,任性又傻逼。

这件事后来还在他们学校流传了好一段时间,毕竟喜欢段经珩的不少,但这么夸张大胆的还是第一个。

拉横幅的那次,鹿桑桑直接去堵段经珩了。

那天出来得急,她穿的还是学校的校服,所以段经珩从寝室楼上下来就看到了她。

各式各样的衣服里,校服还真是独树一帜。

“哥哥!”鹿桑桑小跑着冲了过去。

段经珩扶额,有些好笑道:“你怎么跑我学校来了。”

鹿桑桑一脸狡诈:“想你了呗,对了,你有没有看到我给你拉的横幅?”

段经珩睨了她一眼,不客气地在她脑门上敲了一下:“我还想说这个,你是不是疯了,啊?”

“没疯啊,我就是意思意思。”

“还意思意思,这要是让家里人知道,我爷爷得打死我。”

“不会不会,就算知道了打的也是我。”

段经珩摇摇头:“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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