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百六十七章 夜谈(2/3)

王安石甚是感慨。

王雱则言道:“爹爹所言极是,这为学之道的宗旨‘国是’二字,一切不合于‘国是’之学,都是无益,这都是出于情而非出于性。”

吕惠卿闻言一晒,这话与商鞅利出一孔有什么区别。他日此人必作法自毙。

不过吕惠卿面上却十分配合王雱,点头称是。

“这苏轼苏辙的文章,苏轼从不讲‘国是’,财货之学更是一笔带过,苏辙虽有涉猎,但也是浅薄得紧,此番上疏与我们更是南辕北辙,爹爹你看是不是找个由头将他打发出去。”

王安石摇了摇头。

制置三司条例司主官两人,同制置三司条例。

是王安石与陈升之分别代表枢密院和中书同领,故而都有一个‘同’字。

同字说明二人没有上下之分。

不过王安石与陈升之是两府大佬不可能整日在三司条例司管事,故而真正负责的是制置三条例司检详文字。

此职不过二三员,是真正具体落实新法之事的人,他们是负责王安石新法的审拟者和制定者。

再下来则是三司条例司相度利害官若干人。

相度利害官是三司条例司派驻地方对新法实施进行落实的官员。

这两个职务一内一外保持新法的推行。

至于编修三司条例官则是次于三司详检文字,属于辅助官员,如章惇便授予此职。

王安石道:“吾当初本打算让吉甫和章度之为三司条例司检详文字。”

“但官家不肯放章度之,却让苏辙为三司条例司检详文字,此意便是要异论相搅。”

王雱道:“若苏辙事事反对如何是好?如此吉甫如何能成事?”

王安石向吕惠卿问道:“吉甫你看能与苏子由共事吗?”

吕惠卿道:“难矣,但也不是没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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