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1章 稻法自然(2/5)

女医生点点头:“我觉得既然要成立水稻育苗场,那最好成立一家新公司,不要放在牧雅林业底下。”

陈牧想了想,说道:“牧雅林业在名义上已经得到了研究院的独家授权,还缴纳了专利费,再成立一家新公司,会不会有点麻烦?”

“不会。”

女医生摇了摇头,说道:“我觉得这个很有必要,水稻育苗场应该自主盈亏,放在林业公司并不合适。”

微微一顿,她又接着说:“至于授权和专利费,完全可以转移的,就是要通过一些手续而已,没什么问题。”

陈牧沉吟着没说话。

维族姑娘也说:“我也同意曦文说的,林业公司里有雅喀什村的股份,虽然股份很少,可是对以后专利掌控并不是那么的好。”

意有所指的看了陈牧一眼,她接着说:“我相信我们研究院的专利不会只有一个,将来一旦市里或者省里、甚至中央空调有人打我们的专利的主意,这会是个突破口。”

这话儿也有道理……

陈牧觉得在成立一家新公司,把水稻专利授权置于新公司名下也不是不可以。

不过这样一来,麻烦也不是没有,其中最重要的……

“那建立育苗场的花费,就不能走林业公司的账了,要自己掏钱,对不对?”

“是,理论上是要自己掏钱,尽量不产生财务关系。”

女医生点点头,给了个肯定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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