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我不纠缠,你也别打搅(1/4)

沈亦泽逐字逐句地细读合同上的条款。

大部分都是常规条款,和他以前签过的几乎一致无二,唯有一条引起他的注意。

第九条。

这项条款是对歌曲销量的要求,该条款约定,三支歌曲发行后,应至少进入新歌榜前三或热曲榜季榜前五,否则,乙方应全额退还相应未达标歌曲的版权费用。

这一条,很有点对赌协议的味道……

沈亦泽摸着下巴,心说这姓王的果然留了一手。

王琳见沈亦泽好半天没翻动合同,她瞄一眼序号,便知道对方看到了她刻意加上的那项条款。

她微笑着开口:“小沈啊,这次的合同,公司在基础条款上多加了一条对销量的要求,这也是因为你向我们保证过,这三首歌会火。公司愿意花这么高的价钱买这三首歌,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你的保证,希望你能理解。”

沈亦泽深深看了她一眼。

她挑这时候说,分明是因为发现他注意到了这项条款,不得不解释一句,倘若他一扫而过,她可能根本不会提起,等到销量未达标准,再拿出合同来将他一军。

不过,沈亦泽对这三首歌还是很有信心的,他既然敢做出保证,就不怕对方把这一条加进合同里。

他气定神闲地说:“没问题,话是我说的,我不会抵赖。”

签过合同,王琳扫了一眼签名,诧异道:“庄逸?你给自己起的艺名?”

“算是吧。”

沈亦泽不想在这个问题上过多纠缠,岔开话说:“钱什么到账?”

王琳将其中一份合同收起,愉快地说:“明天之内。你放心,不会耽误你还款。”

沈亦泽点点头,拿起合同起身要走。

鞠然挽留:“亦泽,吃了饭再走吧,我带你尝尝我们这儿的员工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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