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7 两害相权取其轻(求月票)(2/4)

如果失去索尼音乐的合作,那必然是一个重大打击。

有没有这种可能性?

索尼音乐的母公司本身就有强劲的音乐播放器业务,现在又遭遇市值下滑,这种背景下,索尼音乐会不会拿着音乐版权转投自家人?

方卓听出了这个问题的言下之意。

他略一沉吟,答道:“这是一个好问题。”

“这个问题的一部分答案,我当初在易科与索尼音乐达成合作时和董事、高管都聊过,当时,我们讨论的是,索尼音乐为什么要和易科合作?为什么不在索尼内部自我消化?”

“当时的答案拿到现在来看仍然有效。”

“大公司不同业务的内部阻力往往很难消解,更何况,索尼音乐是远离日本本土的音乐事业群,有着相对独立的意志,它如果错失和易科的合作便只能眼睁睁把话语权拱手让给苹果。”

“从索尼这家公司来看,索尼音乐不论和易科还是苹果合作,它都会加深对旗下播放器业务的伤害,但从索尼音乐的视角,它和易科的合作是两害相权取其轻。”

“索尼音乐现在持有易科10%的股份,但它拿着音乐版权去和苹果是无法获得对方股份的。”

“因为索尼没有把握住时代发展的机会,不愿放弃旗下的明星业务,不愿全力发展基于mp3格式的音乐播放器,这就逼得索尼音乐这个小弟不得不做出有利于它自己的选择。”

方卓结合当时的合作给了一个内里的因素分析,他喝了一口水,继续把这个关键性的风险问题给说透。

“我们和索尼音乐的合作是去年开始,而一个显而易见的行业趋势是全球唱片行业都在互联网的冲击下走了下坡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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