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7章 命运真奇妙(第四更)(2/2)

我可以告诉周总,官司我有把握赢,但你可能得出血本,至少一千万。”

“一千万?怎么会要这么多?”

周子轩钱多,但也不是大风刮来的,他得向家里要才有钱,要一千万也不是很容易。

“根据《刑法》第201条,偷税漏税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并处或者单处欠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姜云曦偷税百万以上,属于数额特别巨大,面临的是顶格处罚。”

“也就是要坐七年牢,赔五百万以上?那我要你这律师何用?”周子轩怒道。

“周总别急。”陈律师笑笑道:“我说了,这官司可以赢,意思就是,姜云曦甚至可以免去刑事处罚。

首先姜云曦是第一次偷税漏税,这在一般税法处罚惯例中,只要补齐税款,税务部门是不会移交司法机关的。

但因为姜云曦偷税漏税数额太过巨大,而且这次当着众多媒体的面陈述犯罪,社会影响恶劣。所以光靠这一点想要免刑责不太可能。

那要免刑责,就只剩下一个关键点了。”

“能被卖关子吗?”周子轩白了陈律师一眼。

“不是我不说,我是觉得,这样做有一点缺德。

法律规定:只有当个体在单位犯罪中起着组织、指挥、决策作用,且所实施的行为与单位犯罪的危害结果有着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才能成为单位犯罪中自然人主体,对单位犯罪的危害结果承担刑事责任。

那么姜云曦是不是犯罪自然人主体,就成为最关键的量刑指标了。”

“不懂,说点我听得懂的行吗?”

一大堆术语,听得周子轩一头雾水。

“简单来说,就是把姜云曦的犯罪行为,归为从属行为,最好加点胁迫意味,然后将犯罪主体推给另一个人,这样,不但能保住姜云曦,甚至可以撇清狮齿公司的主体责任。”

“找替死鬼?这个招妙啊。”

周子轩立刻眼睛一亮。

“没错,就是找替死鬼,这个替死鬼最佳人选就是宁雪。但我在想,如果让宁雪成为整个偷税漏税犯罪自然人主体,可能她的下场会很惨。”

“她惨个屁,就找她,你只说怎么做就行。”

周子轩一听替死鬼是宁雪,顿时没有了半点同情。

“从目前情况来看,要把所有犯罪行为推给宁雪,是很容易的事。

姜云曦一个主播,是不可能有本事独立偷税上百万的,宁雪给姜云曦的回扣,已经证明了宁雪才是主犯。

加上我们已经有宁雪威逼主播的录音证据,完全可以说是宁雪仗着合同,以开除等方式,逼迫姜云曦偷税漏税。

这一点,证据确凿,法院会采信。

如此一来,主责就是宁雪,姜云曦只是受益者,而非策划者。

剩下的,就只是周总放血的事了。

如果周总将姜云曦偷的税全部补上,交齐罚金和滞纳金,相信能获得税务机关谅解。

预计金额在一千万到一千五百万之间。

只要税务机关不主动移交司法机关,官司就赢了一大半。”

“钱的问题你别操心,只要是为了冰月,多少钱我都出。”周子轩大手一挥道。

大不了就是厚着脸皮问爷爷要钱呗,反正从小到大,自己在家里也没啥脸。

“原来他为姜云曦打官司是为了我?”

沈轲从门缝里看着周子轩,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这个让荆伊婷离开自己的男人。现在为了自己,替另一个女人打官司?

沈轲想想,有时候命运真奇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