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一章 公案(2/4)

在贾蔷看来,韩彬很有可能尝到了抄家的甜头。

只一个冯家和一个梅家,现银就能抄出五十多万两,而这两家的财力根本无法同扬州八大盐商相提并论。

若是将这八家都宰杀了吃肉,朝廷怕就能过个大肥年,天子也能大大的松一口气。

再者,这八家哪一家没有罪行,杀之不冤,何乐而不为?

但在贾蔷看来,这种行为对大燕来说,未必一定利大于弊。

敲打可以,巨额罚款,甚至是以罪证入刑杀一批人都行。

但无确切的罪名直接抄家灭族,这样骇人的惩罚,势必会搞的人心惶惶,破坏大燕的社会稳定和本就薄弱的商业生态。

有杀鸡取卵之嫌,得不偿失。

“杀富济贫?”

林如海紧皱着眉头,看着贾蔷提醒道:“蔷哥儿,虽然眼下寻不到什么有力的证据,但我可以明白的告诉你,按国朝律法,这八大家抄哪一家都算不得冤枉。就算是杀富济贫,又有何过?真正做大事,莫要太过迂腐。对朝廷来说,杀他八家,能回补国运,什么罪名不能入罪?”

贾蔷沉默稍许后,摇头道:“或许吧,但此事,姑祖丈,我难以相助。我有自知之明,在半山公眼里,我当然不算什么。但因为太上皇三次赞我,又钦赐表字良臣,所以就成了半山公眼里可用之刀。以太上皇之良臣,去杀景初旧人。至于这柄刀以后会遭遇怎样的反噬,我想半山公并不会太在意。为了江山社稷,他连自己的命和血亲子孙的命都能舍弃,更何况我的?

但是,我却只是一个自私的小人物,不求闻达于诸侯,只希望能和家人一起,自在度日。

能独善其身之后,若有余力,则尽最大的力量,去做些力所能及帮助他人之事。所以,我对半山公敬则敬矣,却终究不是一路人。”

林如海闻言,阴沉的面色变得有些复杂,看着贾蔷道:“你每每都能给我一些惊讶,原本已经不将你当寻常少年了,可你这番话,又让我大吃一惊哪。你能有这个见识,实在是不易……不过,倒也未必尽善尽美。譬如,你就想漏了一人。”

贾蔷看向林如海,轻声道:“姑祖丈所言,莫非是……当今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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