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此处有龙(3)(2/5)

“区区一点补偿金,和十五万诺米斯玛相比,又算得了什么?”

“你是说几年前被瑞典王强行借走的那十五万诺米斯玛?她不是一直在分笔还款,而且已经还清了么?”

“是,还了,但只是本金。这么多年了,利息呢?”赫尔曼显得有些生气,“十五万诺米斯玛,哪怕收天方教会那样的低息,也是一个很巨额德数字了。何况他们根本就是异教徒,我们是可以放高利贷的!她要是准备慢慢还也就算了,可之前来下商单时,那瑞典王居然连一点表示也没有!你算算,这利息够我交几年的违约金?”

“当初那十五万诺米斯玛是吕贝克市的商人们一起筹集的,我也有一份。”那商人劝道,“可是我们都知道,当初瑞典王说是借,实际上就是抢的。我们实力不如别人,现在她能把本金还了,已经很不错了。你扣押着她的货物干什么?”

“那是前市长无能!要当时的市长是我,怎么也得让那瑞典王蹭破一层皮!”

那商人吓了一跳:“赫尔曼,你该不会是想和海盗王国反目吧?和海盗王国的商路利润可不小,我们是近水楼台先得月,要是惹火了瑞典王,其他自由市的商人就高兴了!而且我们出海贸易的船只现在可都还受着他们的庇佑呢,”

“你脑子怎么就不开窍呢?”赫尔曼指着那个商人的脑袋说道,“你仔细想想,满满当当五艘货船的铁,瑞典王是准备自己用的?就算假设她要扩军备战,那另外五艘货船的琉璃呢?瑞典的财力有这么丰厚,一边扩军备战、一边大肆用琉璃装饰宫殿?”

“有道理,附近没有战火的味道……所以她是准备拿去当货物出售的?”那商人想了想,又摇了摇头,“不对,她从阿勒曼尼联邦收购这些货物,以当前各国的物价,不管卖去哪里,都是亏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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