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5章 海禁问题(3/5)

南宋以远小于明朝的国土面积,财政收入却能达到明朝的25倍,海外贸易占了大头。

宋朝对进口商品征收7%-10%的关税,每年仅是广州、泉州、两浙三个市舶司的税收就达200万贯(约等于200万两白银)

如果说南宋的历史离明朝较远,那元朝同样是海贸大国,装满瓷器的海船川流不息。

东至日本,西达东南亚、波斯、阿拉伯、非洲。

可以说一次海外贸易的利润动辄十倍、百倍。

海外贸易的暴利对于江南地区的官僚豪绅来说根本不是秘密,很多家族就是靠这个发的家。

明朝建立后,明太祖朱元璋为了解决倭寇以及张士诚、方国珍等人的残余势力的侵扰,下达海禁令。

撤销福建泉州、浙江明州、广东广州三大市舶司,禁绝对外贸易,凡是私自建造海船、进行海外贸易的人一律处斩、家属发配充军。

但是《资本论》中有一句名言“如果有10%的利润,资本就会保证到处被使用;有20%的利润,资本就能活跃起来。

有50%的利润,资本就会铤而走险;为了100%的利润,资本就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有300%以上的利润,资本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去冒绞首的危险。

”朱元璋的严令挡不住江南地区居民对于利益的追求,无权无势的普通平民干脆出海当海盗。

身为特权阶层的官僚豪绅干脆帮助海盗销赃,或者组织船队进行走私贸易。

而明朝偏偏没有强大的海军,对于海盗、走私行为无力制止。

朱元璋的海禁令除了减少了朝廷的税收之外,根本毫无用处,官僚豪绅趁机成为明朝海外贸易的主导者,牟取暴利。

以明朝末期著名的郑芝龙(郑成功的父亲)海上贸易集团为例,每年收入数千万两白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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