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第21杯酒(2/2)

秦问斜他一眼,“出息!”

秦问赶紧追上宋雁书的脚步。

“哥,你冷静点,咱不能跟女人动手哈!那大妈可是姜家人。”

宋雁书轻抬眼皮,眼风扫过去,“姜家谁?”

秦问:“姜东昌他姐,也就是姜叙他姑姑。”

姜叙的姑姑找上了季悄吟,她真是姜家人?

“姜叙他姑怎么会来找季经理啊?这两人认识啊!”

季悄吟远远听到了身后熟悉的脚步声,再一扭头时,冷冽木香钻入鼻尖,宋雁书已经近在咫尺。

“季经理,怎么了?”他快步走上前,从中年女人手中解救出季悄吟。并以一种绝对强大的姿态将她护在身后。

季悄吟眼窝发酸,俨然就是看到了救星,条件反射地攥住他的西装衣摆。

宋雁书感受到衣摆的力道,下意识垂下眼睑,余光中,女人皱着小脸,脸上的血色褪去,嘴唇发白,蒙上了一层灰。

她垂着脑袋,声音闷闷的,“宋总,我不想见她。”

她明显是在害怕,攥住他衣摆的手指变得青白,骨节凸出,微微颤动,像是抓住一根浮木,用尽全身力气。

宋雁书眉宇轻蹙,立刻拧成两股麻绳,舒展不开。

如此脆弱无助的嗓音,像是被人逼到了极限。似乎他再晚来一秒钟,季悄吟就要被逼得嚎啕大哭了。

认识这么久,他从未见过她这样。一直以来这个姑娘都温和从容,坚强果敢,就像是那山崖上的藤蔓,任凭日晒雨淋,永远充满了力量。

她有最最温柔熨帖的笑容,不管遇到任何难缠的客人,她都可以笑脸相对,一步一步,耐着性子解决。

而现在她在害怕,她马上就要哭了。以一副最最柔弱的姿态出现在他眼前。他的心口像是被什么东西猛地掐住了,不能动弹。

一颗心彻底被触动,好似淌了水的地面,潮潮的,柔软得不像话。

很显然,这个女人激起了宋雁书的保护欲。此刻,他只想保护她,将她护在身后,谁都不能欺负她。

一面想要保护她,一面又对罪魁祸首充斥着无数敌意。

男人面色肃寒,沉声道:“这位女士,有什么话好好说,别动手动脚。”

姜美惠抬了抬下巴,语气倨傲,“这位先生你哪位啊?”

“我是季经理的领导,您有什么诉求可以跟我说。”

“这是我们家的家事,我找我侄女说点事,犯得着找领导吗?”姜美惠一脸不满,眼神犀利,隐隐流露出怒气。

“我看季经理今天不太舒服,您有什么事情就请改天再说吧!”说完也不去看女人的反应,拉起季悄吟就走。

他没什么耐心跟人废话。这一刻他只想把人带走。

季悄吟已然处在崩溃边缘了,若是再跟对方僵持下去,她真的要哭了。

他可看不得她的眼泪。

秦问站在一旁默默围观,见他表哥这般反应,他再一次对季悄吟刮目相看。

此等行事委实不太像宋雁书的平日里的作风。多数情况他都是从容不迫的,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这人最是擅长解决纠纷,总能抽丝剥茧,层层递进,直至跟人掰扯清楚。

依到平时,这大妈哪里会是他宋雁书的对手。

眼下不仅失去了耐心,不愿跟人废话,他还隐隐有些动气了。

都说江山易改,本性难移,能让一个男人改变他一贯的行事作风,这绝非易事。若非入心,一个女人哪有这么大的本事?

秦问觉得这事儿太稀奇了。稀奇到他都有些难以置信。头一次觉得他家表哥陌生,他都不认识他了。

他只比宋雁书小了两岁。自打宋雁书从宛丘转学到青陵,住进秦家,这俩就一直厮混在一起。

都是不缺钱的主儿,身边莺莺燕燕从未断过。围在宋雁书身边的女人来来去去,数都数不清,他也谈过几个,季悄吟不是最漂亮的一个,但绝对是最特别的一个。毕竟秦问还是头一次见宋雁书对一个女人这般上心过。

不愧是长在宋雁书审美点上的女人,这杀伤力就是巨大!

——

男人紧紧握住季悄吟的手,手掌温热干燥。

她一颗心竟神奇地安定了下来。

直接将人带去办公室,宋雁书的手一直没松开。一路上尾随的目光压根儿就没断过。有人惊讶,有人艳羡,有人嫉妒,纷繁复杂。

总裁办的秘书们眼睛大得如铜铃,一脸的难以置信。

季悄吟很累很累,实在没有精力去计较这些。

她已经很久不曾这般无力过了。这种感觉就好像自己是一个旧园子,一夕之间,杂草丛生,忽然一下子就荒废了。

她徒然衍生出了无数疲惫感,将她击垮了。原以为只要不恨,不去在意,她便不会难过,不会受伤。

殊不知,一个人最难过原生家庭这道坎。她渴望寻求解脱,也努力过了,可只要姜家人一出现,她立刻就会被打回原形。

宋雁书的办公室很大,窗明几净。一线线光柱在落地窗前来回移动,空气中悬浮着无数细小的尘埃。

走到沙发旁,他嗓音轻柔,略带安抚,“先坐一会儿。”

然后松了手。

手掌空了,那股温热干燥的触感随之剥离掉。

季悄吟怔忡片刻,感觉自己思绪有些跟不上。

好半晌以后她才坐进沙发。

沙发柔软,弹性十足,身体完全陷进去,神经在这一刻得到舒缓。

再抬眸时,宋雁书已经站在饮水机旁,他在接水。

桶装水咕噜咕噜响,不断往上涌现水泡。水流倒进纸杯,泛着热气。

阳光将男人的身影拉得颀长,熨烫平整的西装裤勾勒出完美的腿部线条,脚上的皮鞋澄亮。

光一个背影就让人想到诸多形容词:精英、清贵、有钱人。

季悄吟第一次在中考考场里见到宋雁书时,少年远没有现在高,穿着简单的白t和牛仔裤,青涩的眉眼中带着那么一股清冷与骄傲。

他身上有学霸与生俱来的优越感,和她隔了好几个阶层,不容人亲近。

可就是这样一个人,却固执地将化学试卷的最后一道大题拿给她抄。几乎是以摁头的方式让她抄的。

然后她才得以压线考进宛丘一中,那所全市最好的高中。

等她满心欢喜进到一中,原以为会再见到他。却没想到他转学去了青陵。

然后再见就是十一年后。

直到现在她也没有机会问出自己困惑多年的问题,他当年为什么要帮她这个素未蒙面的陌生人?难道仅仅只是出于好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