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 表决(2/4)

而当冲突爆发的时候,谁有能力居中调停,谁就能控制整个议会。

五百人的大议会变成十几个,几十个小团体,收拾起来就容易多了。

“其次,过去的议会权责不清,虽然每天都有各种各样的提案,但永远不知道应该又谁落实,落实之后又不知道谁负责,负责人没尽到责任也不会受到任何惩罚,最后任何事情都无法尽快取得进展。”

“因此我的第二项提议,就是在议会内建立明确负责具体事务的机构和职位,由全体议员选举产生,负责整个议会的日常运转和各项工作的落实,并且受整个议会的监督与问责!”

第二步,理清权责。

既得利益团体最显著的特征,就是他们反对改变和做任何实际的事情。

因为变化就会导致自己的利益受损,做事情就会触及其他人的利益就会产生矛盾,矛盾有了冲突就不远了。

而有了具体要负责的事务和职位,再搭配绩效评价和业务考核,他们就不再是坐享其成高高在上的贵族;什么作为都没有,哪怕民众不说话其他议员也是不会接受的。

“…除了具体工作,我建议还应明确究竟什么样的人才有资格成为白鲸港的议员,确定每一位议员的身份,权利和义务。”

第三步,明确地位。

这实际上是第二步的延伸,目的也很简单,彻底咬死所有人有什么权利,有哪些责任,想成为议员又有什么要求和前提,把它变成明文规定的制度。

模糊不清的才是权力,才有随心所欲把控的空间,才有令人敬畏和恐惧的力量;一旦被明确说清楚了,提出来了,失去了台面下操作的空间,就会立刻失去它原本的威力。

就像哈罗德的“议长”身份,现在的他几乎是整个白鲸港议会的“领主”,是所有议员名义上的领袖;可如果这个头衔变成一个职位,有了明确的权责关系,就等同于跌落到和其他人相同的水准上,不再像过去那样特别。

甚至…还会给其他人一种“我也能当议长”的错觉。

这种“不臣之心”只要出现,就永远不会消失,将哈罗德靠习惯和外部威胁为自己塑造出来的地位,彻底碾碎。

按照安森的设计(其实是克洛维枢密院的设计,而且都是小书记官负责起草的——不过这个不是重点),“完全体”的白鲸港议会大概是个立法加行政机构,处理殖民地的日常事务。

风暴师不介入殖民地具体的管理工作,只负责维持日常治安和提供一部分公共服务,在必要的时候进行仲裁;

这样就能通过议会间接的统治殖民地,避免了承担责任,万一出事也只需要让议会负责背黑锅就行了。

当然,抛出一小部分故意挖的坑——最多不超过百分之十——本质上安森还是想让白鲸港议会这个什么也做不成的自治机构,真正的为殖民地负起责任来,为此甚至愿意做出巨大的让步。

以自己放弃追究刺杀事件为代价,要求白鲸港议会接受自己的重组方案。

并且这件事好就好在其实议员们根本不需要付出任何代价——因为他们仍然保留了议员的头衔,而重组的本质是将哈罗德议长过去的权力,变成明确的头衔和职务,分享给整个议会。

议员们得到了过去他们未曾拥有,或者拥有过但并没有得到白纸黑字保障的权力,安森则可以利用分化的议会间接控制整个殖民地,成为实际意义上的总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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