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三十八章 党仁弘案件(2/5)

想来想去想要为他求一条生路,却始终没有找到令人信服的理由。

不知道诸位能否想办法饶他一条性命!”

大臣们自然是反对的,毕竟这件事开了先例,那以后贪污这一件事情,怕就阻止不了了。

过了几天,太宗又召集五品以上的官员到太极殿前,告诉大家说:“法律是人从上天处获得的权利,不可以由私情而失信,今天朕偏爱党仁弘而想赦免他的死罪,是破坏国家法律的行为,有负上天。

现在我在南郊铺草而跪,每天只吃一餐素食,向上天谢罪,从而饶他一命。”

很是显然,李世民为了保住党仁弘,那是不要脸了。

非常像中二学生面对父母提出某些无理要求,结果父母不答应,然后这中二学生通过伤害自己,使得父母心痛的办法实现自己的目的(小时候真干过,然后被父母暴打,知道什么叫做真痛,然后再也不敢干了)

大臣们见到这幕,一个个也头疼,皇帝不要脸了,这让朝臣们很难办啊!

李泰身为工部尚书自然也是其中之列,看着朝臣们面对李世民的不要脸不由好笑。

房玄龄等大臣一个个苦劝不止,就是李泰仿佛松树一样的站在那里什么都不干,与这整个气氛有几分格格不入。

马周不由对李泰道,“魏王,你也一起来劝劝陛下,若陛下真如此,那大唐朝廷的威严怕是要颜面扫地了。”

虽然说马周被杜如晦调教了好些年,但自己喜欢美酒美食的习惯也不见他改,甚至听说还包了一个院子里面藏了美姬,若朝臣中谁最没有威严,怕就只有他了。

李泰听到这话不由走出来,对李世民行礼后,道:

“阿耶,我记得您今年早些时候,不是有徙死罪者实西州,其犯流徒则充戍,各以罪轻重为年限的律法刑罚。

若不杀此人把此他放西洲,有谁明晰法律,用他贪污赃款算一算,大概需要他徒刑多久!”

李世民听到了李泰的话,倒是不由感觉到有意识,目光看向了孙伏加。

“若按此条例,差不多贪污一贯便是死罪,需要流放西洲大约二十余年。

换句话说按魏王您的算法,差不多需要他流放两万年时间!”大理寺的孙伏加出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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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王,我们知您好心,但律法不可能这么执行的,毕竟他怕是连十年的命都未必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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