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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番锦绣丁忧三年,将手中所有事物全部交给旁人,自个儿在家亲自带两孩子读书。

皇帝几次三番想夺情,实在是有些事情锦绣做来又快又好,而交给其他人,三番四次出错,效率大大降低,叫习惯了吃山珍海味的皇帝去喝清汤米粥,一时难以适应,在所难免。皇帝的意思是:“你不想亲自上手也行,做个老师,带带这群蠢货也行啊!叫他们早日出师,不是一举两得嘛!”

但锦绣还是拒绝了,他想要的不是会做事的熟练工,而是会思考,有思想之人,这个问题他与皇帝在书信中探讨过许多回,皇帝认为锦绣的存在,就能激励很多人主动思考,而锦绣认为,他的存在,同时叫很多人有了依赖性,丧失了思考能力,君臣二人各执一词,最后还是锦绣说服了皇帝。

在此期间,锦绣先是送走了年事已高的寿管家,又送走了两位上了年纪的姨娘,元家大门口的白帆一次次挂起,几乎没有撤下来的时候。锦绣见老爷子没了寿管家的陪伴,心情很是失落了些天,于是将老爷子带到他和儿子两人成日里捣鼓的田里。

老爷子一进去就被里面非常自动化,科学的种植方式给吸引了注意力,他又不是何不食肉糜的主儿,一眼就看出里面很多东西就算单独拆开了也能自成一体,放在外面依然是能造福一方的好东西。想当年为了给儿子日后铺路做准备,他请了多少人,花了无数钱儿,在府城的小院子里鼓捣那个水车的场景历历在目,这里面的东西有多少价值他在清楚不过了。

时过境迁,虽心思与当初不同,但见到好东西就忍不住琢磨的习惯是丢不了的。

一沉迷就是两年,等三年丁忧结束,锦绣带家人前往京城,已是十二岁小少年的黎黎颇为可惜的感叹:“还是老家的乡亲们淳朴啊!”

哪里是老家淳朴,是老家那一亩三分地,就你爹的官职最大,出门谁都敬着你三分,就算有歪心眼儿,也不敢往你身上招呼,能不淳朴吗?

锦绣也不说破,这道理不用三天,这小子就能明白。眼下比较棘手的是上朝第一天,刚好赶上内阁首辅李大人乞骸骨现场,老爷子历经两朝,矜矜业业,劳苦功高,上了年纪精力大不如前,想乞骸骨回乡养老是人之常情,锦绣不在朝堂,事先没听到消息很正常。

唯一不正常的,是老爷子当场向陛下推荐稷康伯元大人接替他首辅的位置,并且当场陈述了元大人能胜任的八条理由,条条叫人无法反驳,甚至连锦绣这个当事人都不好反驳。

可三十一岁的内阁首辅,前所未有啊,谁心里能没有点儿小心思呢?事情一时陷入了僵局。

好在乞骸骨的流程不是一时半会儿能走完的,需要三辞三留,就是李大人三次请求归乡,皇帝代表朝廷挽留三次,最后才大加封赏,叫他荣归故里,成就一段君臣佳话,短则一月,长则三月,皆属正常。若是有谁当场请辞,皇帝立即点头答应,一副恨不得立马将人赶回家种地的姿态,才是叫双方颜面无光的事情。

事情就这么僵持下来,事后锦绣被皇帝召进宫,直接问了:“陛下您和李大人是不是早就商议好的?”简直打了个措手不及。

皇帝承认的痛快:“别看老头子平日对你横挑鼻子竖挑眼的,处处与你作对。他第一次对朕提出这个想法的时候,朕还吓了一跳,以为他被什么脏东西附身了呢!”

得,皇帝有意为之,加上首辅大人力荐,不说稷康伯原本的势力,他做出的实绩,就是首辅的一干门生推举,这事儿也没旁人置喙的余地了。

锦绣这个内阁首辅算是板上钉钉了。

在锦绣作为首辅的年岁里,做的第一件事,也是持之以恒坚持做的事,就是修路,从各大府城到府城之间,府城内乡镇之间,最后蔓延至乡下农村,全都想办法不遗余力的修路。

路修好了,每年叫地方上组织人手上京城学习城市规划,上明安府学习如何推广当地土特产,为当地人创收。

等一切准备就绪,元家暗地里经营多年的造纸技术终于能拿到台面上了,随着造纸技术的推广,紧接着就在各贫困地区开办官学,提供半工半读机会,改变了许多人的命运。

与此同时,在各地兴建藏书楼,免费为书院学生提供借书服务,很大程度上解决了想读书而不得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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