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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小玉其人,乃是隔壁殿下和王妃的小女儿,今年两岁,大明谢道玉。

前头说起和黎黎好的穿一条裤子的谢道光,小光,乃是她哥哥。

这孩子天生就是个爱吃的,也不知道随了谁,才两岁的年纪,家里人不敢给她乱吃,怕坏了肠胃,又怕坏了味觉,千防万防,就是防不住那张会吃又想吃的嘴,真是愁死个人。

她还一点儿不挑,听见吃的就走不动道儿,只要是朝她张开双手说一句:“来,带你去吃好吃的”立马就投怀送抱,跟着人走了,好不干脆。嘴上还催人家:“快点走,快点走嘛。”

一开始黎黎是十分稀罕隔壁的小玉妹妹的,因为他家里没有小妹妹,和他一起玩的只有一个小弟弟,小弟弟还不是爹娘生的,而是隔壁的王爷伯伯生的。

白天能一起玩,晚上是要各回各家,各自分开睡觉的,但弟弟越长大越粘人,他就有些烦了。

正好隔壁的小妹妹出生了,小小软软,一天到晚都在睡觉,他觉得十分乖巧,就很稀罕她。

可这种稀罕也没有维持几天,自从小妹妹开始学说话,开始歪歪扭扭的走路后,他就发现小妹妹跟他想的那种乖巧听话绵软,会软乎乎喊自己小哥哥的样子,一点都不一样。

隔壁的小妹妹见了他只会冲着他傻笑,流口水,口水滴滴答答从下巴到口水兜儿到处都是,他还要小心翼翼的给对方擦干净,生怕用力过猛,把对方脸蛋儿捏出印子,天知道那对他一个习武之人有多难。

当然更重要的事,她还会乐呵呵的跟他说一个字:“吃!”

一开始他觉得小妹妹十分喜欢吃,也不是什么大毛病。谁还不喜欢吃好吃的东西?他自己也喜欢的,只不过有些甜滋滋的东西或者口味重的东西,家里人都不敢让他多吃而已。

既然小妹妹喜欢,那就都给她买回来,也让她尝尝味儿,要不然一整天呆在院子里多无聊呀。

甚至有一次他看小妹妹为了一口吃的在院子里哭的可怜,他还偷偷将小妹妹偷出去过。他带着小妹妹在明安府的美食街上横冲直撞,拎了一袋子的碎银子,从街头吃到街尾,将小妹妹哄可开心了。

不就是爱吃嘛!没关系,他有的是钱,明安府美食一条街有的是层出不穷的好吃的!

听谢叔叔说,明安府的美食街,自从他出生以来,已经扩建了三次,现在依然不够用,每隔一个月便有新的美食,全国各地的美食,甚至异域的,海外的美食都已经在美食街上出现拨动来往食客的心弦。

只要小妹妹想吃,在那条街上,他可以让小妹妹这辈子都能吃到永远新鲜,没见过的好东西。

结果很快他就知道,那般想的自己多么天真幼稚。他又有多后悔!自从他把小妹妹偷出去过一次后,小妹妹对他就从两分喜爱上升到了十分依赖,打从心底里将他当成了最亲近的人。

亲近到什么程度呢?就是晚上睡觉都要和他挤在一个被窝里,要和他互相抱着才能睡着。

抱就抱呗,又不是没抱过。不仅是小玉妹妹,还有他哥哥小光,都没少抱。没少和小光挤在一个被窝睡觉,两人嘀嘀咕咕说小话一说就是小半夜,根本就不是个事儿。

然后他就悲哀的发现事情根本没有他想的那么简单,小光弟弟见他可以和小玉妹妹一起睡觉,便哭着喊着也要和他一起睡。

两个小孩子说话都不利落,说不清楚就哭,一起大声干嚎的时候,简直能将房顶掀翻,哭声极其刺耳,黎黎的耳朵遭受了酷刑。

没错,他感觉就是一种酷刑。

最后实在没办法,他就和两人商量:“要不咱们三一起睡吧,反正我家的床够大,就是睡十个人也掉不下去。”

作为冷酷无情的父亲,锦绣眼睁睁看着一切发生,什么都没说,等着看现实教儿子做人。

于是三孩子晚上就挤在一起,黎黎在中间,两人一左一右扯着他的胳膊呼呼大睡,可把他给难受的。

睡着总觉得身上有千斤重担压的喘不过气来,迷迷糊糊睁开眼,发现小玉妹妹趴在他胸口,小光弟弟压着他的两条腿,还拽着他的一条胳膊,可把他给气的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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