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八节:孤岛(一)(1/5)

人以群分。

作为群居的社会性生物,人类总是免不了会把自己归属到某个群体之中去。

最原始的群体是以血缘作为纽带的“家庭”这种单位,与任何具备群居习性的生物相同,它是与生俱来的本能,由亲缘关系维系的紧密小团体。

而当人类发展出文明、出现社会结构以后,更多的“群体”概念也相应而生:

以共通的语言、文化、习俗作为基础的“民族”概念;

以共通的信仰与忌讳作为基础的“宗教”概念;

以及融合了以上两者并将之扩大的“国家”概念。

当社会安稳和平发展时,这个“群体”的概念会囊括得很广——都是同一宗教的信徒;都是同一国家的人;都是同一个民族。

但灾难到来因而社会动荡时,大的“群体”就会重新分裂,切割成无数个细小的群体。

“国家”再次切割成以“地区”或者“村庄”区分的小团体——倘若物资与照料的能力都有限,在一群人之中必定还是老乡抱团更好取暖;而宗教人士在艰难年代自身难保时,也往往只会为信徒们提供庇护。

优先照顾自己人是一种本能,也是一种正确的、更能保证自身生存的决策。

诚然它听上去有些冷血,有些“不够文明”。

但在文明自身都已经出现动荡的时节,给予所谓的人性温暖时也得好生斟酌。

善者亦需持剑,无力自保之人的善意只会给自己惹来灭顶之灾,这种事情古来都不算少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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